可怡因為懷孕,所以結婚。婚姻不如意,因丈夫未符合她的標準。問她與以往的前男友相戀的發展過程,她突然哭了,說覺得自己很「cheap」,怪自己願意和不同的男生發生關係,而且願意不戴安全套,結果懷孕了。丈夫願意負責,所以就結婚,但婚後的丈夫卻表現得不負責。
那一節會面,我聽到很多自責和羞愧,聽到她對自己很多嫌棄,聽到她痛恨自己的任性害到自己的女兒。
接著,細問她如何會演變成「隨便」,她也有點模糊,緩緩憶述少年時期身邊朋輩都在誇耀戀愛的感覺:被渴慕、追求、自由不羈。第一次遇上喜歡她的男孩,當面對對方的挑逗,她急著證明自己長大,想透過身體取回自己的話語權,努力追趕朋輩的進度,就答應了性事。可事後,她想起母親自小的叮嚀:女孩千萬要保護自己,不能讓自己「蝕底」⋯「失去、失敗、沒有價值」在她腦海一直盤旋。她困惑初戀是被負面而飄忽的情緒擊倒,還是母親的所言是真?漸漸,她在關係上變得「隨便」,就像沒什麼再值得保護。
原來母親童年受過性侵犯,為了保護女兒, 一直對女兒灌輸「不能被摸」、「不能過於親密」、「不能有婚前性」、「男人都是喜歡佔便宜、好色的」、「女孩的第一次很重要」……可是從沒有告訴女兒,什麼是恰當的親密接觸,沒料到為了保護她、教育她的警告,卻變成了她的魔咒。
性史,其實值得炫耀,還是會令人感到羞恥?如果值得向他人炫耀,為何又會羞於向伴侶啟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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茉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