單親天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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洋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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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19-7-18 02:57 |只看該作者
本帖最後由 jessica0221 於 19-7-18 02:58 編輯

同前妻剛於今天收到家事法庭寄來的暫准離婚令
由於我同前妻係共同撫養
封信就寫左
法官作出以下命令

1)第一申請人及第二申請人共同獲得家庭子女,即xxx的管養權,由第一申請人(即係我(daddy)負責照顧及管束上述家庭子女,而第2申報人則獲批予合理的探視權,直至法庭作出進一步命令為止,現發出以下指示;在該名子女年滿18歲之前,如無許可,不得將該子女帶離開香港,但如父母一方向法院作出一段書面承諾,保証會應要求而將該名子女送返香港,則除非另有指示,在父母另一方書面同意下,前術的父母一方可在該書面同意所指明的期間,將該名子女帶離香港。

因為呢封信今日17/07/2019先收到
但係我一早買左機票個小朋友同我同我的家人旅行
喺23/07/2019出發日本
我想問係咪我唔可以就咁帶小朋友出境?
要唔要做D咩申請先可以帶到?
如要申請又需時要幾耐?
十分之急,明早我會打去家事法庭問
但想請有冇爸爸媽媽遇過呢D case?


大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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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發表於 19-7-18 22:12 |只看該作者
jessica0221 發表於 19-7-18 02:57
同前妻剛於今天收到家事法庭寄來的暫准離婚令
由於我同前妻係共同撫養
封信就寫左

不用通知法庭,只需通知你前妻


大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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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發表於 19-7-18 22:16 |只看該作者
陸仟圓 發表於 19-7-18 22:12
不用通知法庭,只需通知你前妻

即是以後你每次帶小孩離境前(最好買好機票)都需通知對方。對方有權反對。如果對方反對,你就需出信向法庭申請。如果對方同意就無需通知法庭


別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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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發表於 19-7-19 11:49 |只看該作者
jessica0221 發表於 19-7-18 02:57
同前妻剛於今天收到家事法庭寄來的暫准離婚令
由於我同前妻係共同撫養
封信就寫左

我上個月剛剛做完,上去家事法庭,填份表,帶埋對方的同意書上去,我星期一填,星期五可以攞,為左快,我親身上去攞,再下個星期一就去旅行,我有問過是否每次出境都要,法庭職員答係,我好似好趕,唔知趕唔趕到,如果唔去,都可以出境的,但要冒險,入境事務處到時截住你,你又無果封証明書,就一定唔得,唔查就得,但有機會比對方有意見,影響撫養權的爭取,你自己諗一下


洋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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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發表於 19-7-19 12:57 |只看該作者
Update 下
我封信因爲前晚收到,而我下星期2就帶小朋友去旅行
琴日一早我就打去家事法庭問,佢地答係
要上黎填表,先出到國,大概搞2-3星期
我即刻講返琴日先收到
2-3星期咁耐?佢話你過黎搞左先,睇下職員幫唔幫你加快辦理到
咁馬上搵前妻填份聲明佢同意我帶小朋友於(ddmmyear-ddmmyear)期間到xx旅行
拎齊晒佢id copy 小朋友出世紙去家事法庭搞
起初櫃位哥哥仔都係答我兩三星期後先批
我又再次同佢講我case(琴晚收到信,但下星期2就飛)佢就話試下幫我落急件睇下會唔會快D
如果做好左我地唔寄比你,打比你黎拎得唔得。我就答好
過程就唔複雜,佢教埋你填表,填好比返佢
跟住我臨走問多句
其實趕唔切批,我係咪真係帶唔小朋友出境
佢似官腔口問又好心地回應
其實呢份野我地唔會交去入境處
而我地亦唔知入境處有冇收到order會唔會小朋友被其中一方申請限制出境(我好肯定我地雙方都冇,因為我地和平分開,而且共同撫養)
所以我地答你唔到,但係我地有案例小朋友出唔到境(我上網查都有睇到咁嘅case)
咁總知做左申請先

到今朝家事法庭就打黎,話可以過去拎
安心晒。

PS
呢件事我問過離過婚的朋友
分別持有同唔係持有撫養權
而佢地都答我未聽過
亦都試過帶小朋友出境正常出入境
我唔知我做法係咪多餘左
我剩係本住個心態
我應承小朋友帶佢去旅行
但最終出唔到國
而且係我冇幫佢做申請而出唔到
個小朋友同我自己都會唔開心
我得出結論係
其實唔洗申請(如果雙方家長都冇向入境處申請限制令)
而份暫准離婚令會寫
同家事法庭職員咁答
我明,因為佢地只會做保障自己嘅行為
所以唔會用佢知嘅知識答我
在此都多謝該職員
咁快手幫我處理到
可以安心旅行
各單親爸媽加油!


洋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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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發表於 19-7-24 11:46 |只看該作者
我諗住上法庭時叫個官唔好限制出境做左一了百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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