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由講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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珍珠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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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龍年勳章


41#
發表於 14-7-24 08:45 |只看該作者

引用:Quote:原帖由 DoReMi媽媽 於 14-07-23 發表

原帖由 whywhite22 於 14-07-23 發表
我都奇怪點解冇咩人講肥佬單野,原來d議員以個人名議隨便收幾十萬都可以冇事,佢話用來搞民主就得。肥佬d馬 ...
我諗佢初初真係為爭取民主,但係而家走火入魔啦,似為個人權力慾多D囉,唔制止佢, 呼風喚雨,隻手遮天,指日可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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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ikako_hk  走火入魔 x 2  發表於 14-7-24 09:31
^GGmami^  可能佢想做特首   發表於 14-7-24 08:57


子爵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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醒目開學勳章


42#
發表於 14-7-24 08:48 |只看該作者
回覆 DoReMi媽媽 的帖子

仲有查小欣都有講:

查小欣:幾時捐款會被視為罪行?

資深娛樂記者查小欣今日在《晴報》專欄以〈四千萬,太 cheap〉為題,評論到日前壹傳媒主席黎智英被爆捐獻四千多萬港元予泛民的報道。查小欣直言,今時今日的四千萬元買不到兩間太古城千呎單位,如果「做幕後金主只需要花四千萬元,太抵玩」。不但侮辱了金主,也貶低了泛民的身價,直言「太不體面了」。
另外,查小欣又質疑為何捐款會被視為罪行,更指在新聞自由、言論自由開始受壓後,難道連捐款自由也遭開刀,敵我分明,是非也要分清,「可以不喜歡某人,卻不應因為他做了某件沒錯的事,而把該行為也扣上罪名」。查小欣向來在娛樂圈出名敢言,今次她連政治事件都評論,無疑與「討厭政治」的娛圈人士有格格不入之感。


子爵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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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
發表於 14-7-24 08:56 |只看該作者

引用:Quote:原帖由 Iwnd 於 14-07-23 發表肥老黎

原帖由 ngokwan 於 14-07-23 發表
係香港議員以個人名義收幾十萬都唔算新聞?
一個女子関埋房門的私事叫新聞?: ...
我估佢嘅意思係不嬲都知班正義朋友都係收錢搞事, 唔通班友真係為香港咩 其實Martin果個年代已話係肥佬比錢搞事, 不過班die hard fans唔理姐 佢地可以照話今次係d五毛亂講


子爵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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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
發表於 14-7-24 08:57 |只看該作者

引用:回覆 DoReMi媽媽 的帖子仲有查小欣都有講:

原帖由 fanny4 於 14-07-24 發表
回覆 DoReMi媽媽 的帖子

仲有查小欣都有講:
捐款唔係罪, 無申報就有問題, 幾個泛民議員仲係立法會幫壹傳媒講好說話, 咁咪係利益衝突囉。

點評

woodpecker  行賄受賄  發表於 14-7-24 10:30
991129  Agree  發表於 14-7-24 10:27
Miulo    發表於 14-7-24 09:47


公爵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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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媽媽勳章


45#
發表於 14-7-24 09:00 |只看該作者

引用:回覆+DoReMi媽媽+的帖子仲有查小欣都有講:

原帖由 fanny4 於 14-07-24 發表
回覆 DoReMi媽媽 的帖子

仲有查小欣都有講:


講多曬氣

如果,今日被爆受捐款嘅係建制派其中一位議員,結果?
又或者,係梁生,會點?



仲可唔可以好似梁瓜傑講:我代收,我本人無收過

比警方捉洗黑錢,戶主一句,我代收,就無問題?

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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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iu_mimi  我代收   發表於 14-7-24 11:56
991129  梁律師喎...   發表於 14-7-24 10:28
Miulo    發表於 14-7-24 09:47
kikako_hk  最憎d人雙重標準   發表於 14-7-24 09:34
whywhite22  講得好:hahah   發表於 14-7-24 09:29
woodpecker    發表於 14-7-24 09:09


水晶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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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6#
發表於 14-7-24 09:12 |只看該作者

回覆:woodpecker 的帖子

權力令人腐化,蘋果,主教,白鴿,律師黨到學生哥,初出道幾令人驚喜
人生若只如初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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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iu_mimi    發表於 14-7-24 11:56
woodpecker    發表於 14-7-24 09:14


水晶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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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7#
發表於 14-7-24 09:14 |只看該作者

回覆:fanny4 的帖子

捐款支持民主有理,捐款支持建制有罪我兩邊都冇捐架

點評

yiu_mimi    發表於 14-7-24 11:57


珍珠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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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8#
發表於 14-7-24 09:16 |只看該作者

引用:即被蓋過風頭

原帖由 feclagnes 於 14-07-23 發表
即被蓋過風頭
如果a1新聞可以被c1轉移視線,呢個社會d人真係好愚昧。

點評

woodpecker  毒果愚民政策  發表於 14-7-24 10:35


公爵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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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媽媽勳章


49#
發表於 14-7-24 09:16 |只看該作者

回覆:蘋果出馬小姐單嘢,肥佬黎單嘢

個劉慧卿作為利益監察委員會,但就話係事件「係為打撃泛民」⋯⋯

個問題係你地班泛民有冇做過

你地唔係好重視「誠信」咩?

你地當日審人就係為公義、為公眾利益,
今日到你地比人審就話人地針對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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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llytopig  agreed  發表於 14-7-24 11:11


公爵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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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媽媽勳章


50#
發表於 14-7-24 09:20 |只看該作者

引用:權力令人腐化,蘋果,主教,白鴿,律師黨到

原帖由 luckybaby2011 於 14-07-24 發表
權力令人腐化,蘋果,主教,白鴿,律師黨到學生哥,初出道幾令人驚喜
人生若只如初見……
政治從來都黑暗




公爵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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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媽媽勳章


51#
發表於 14-7-24 09:27 |只看該作者

引用:肥老黎果單都算新聞?!?! +

原帖由 Iwnd 於 14-07-23 發表
肥老黎果單都算新聞?!?!
你啱!唔係新聞!只係一單原本已公開嘅秘密,今次比人揾到證據,當事人又默認姐

絕對唔係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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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iu_mimi  agree! 絕對唔係新聞   發表於 14-7-24 11:58


男爵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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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
發表於 14-7-24 09:33 |只看該作者
fanny4 發表於 14-7-24 08:48
回覆 DoReMi媽媽 的帖子

仲有查小欣都有講:

如果政治捐款咁光明正大, 點解要偷偷摸摸咁畀?點解唔申報?


男爵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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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
發表於 14-7-24 09:36 |只看該作者
siukei17 發表於 14-7-24 09:00
講多曬氣

如果,今日被爆受捐款嘅係建制派其中一位議員,結果 ...

上樑不正下樑歪, 難怪而家 d 年青人咁唔爭氣, HK is dying!
錯係人地錯, 自己就有各種藉口開脫
大聲、暴力、破壞係因為人地唔聽你訴求


水晶宮

積分: 70121


54#
發表於 14-7-24 09:36 |只看該作者
本帖最後由 whywhite22 於 14-7-24 09:56 編輯
luckybaby2011 發表於 14-7-24 09:12
權力令人腐化,蘋果,主教,白鴿,律師黨到學生哥,初出道幾令人驚喜
人生若只如初見……

個班人平時出來指駡政府振振有詞, 噚日講野就口疾疾, 尤其毛小姐, 雙眼碌來碌去, 唔識睇相ge人都估到佢講緊真話.


男爵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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育兒性格勳章 畀面勳章 BK Milk勳章


55#
發表於 14-7-24 09:37 |只看該作者
我唔算係蘋果信徒.我睇蘋果當睇故事書.

如果一個黎智英,捐一捐錢,份報紙又可以動員咁多人;咁佢應該做特首.
因為佢咁有凝聚力.起碼唔會而家咁一盤散沙.
政府的自己人都唔撐自己人.
  


禁止訪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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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6#
發表於 14-7-24 09:42 |只看該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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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爵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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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7#
發表於 14-7-24 09:47 |只看該作者

回覆:蘋果出馬小姐單嘢,肥佬黎單嘢

有條件地收錢的議員真係好可恥,個個成日扮正義,扮為港人發聲,見到佢哋解過個樣就想嘔


禁止訪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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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8#
發表於 14-7-24 09:48 |只看該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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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爵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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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9#
發表於 14-7-24 09:49 |只看該作者

引用:回覆 DoReMi媽媽 的帖子其他傳煤有講的,好

原帖由 fanny4 於 14-07-24 發表
回覆 DoReMi媽媽 的帖子

其他傳煤有講的,好詳細添:
而家好多媒體都在嘗試模糊焦點,為泛民開脫。接受捐款當然無問題,但在討論\"新聞自由\"等同黎智英有關議案時無申報先係大問題。


【本報訊】黎智英最近再被踢爆是多個泛民團體的幕後金主,但有收款議員死撐只是代政黨收錢,不涉個人利益,故毋須向立法會申報。立法會議員黃毓民在東方報業集團旗下「ontv東網電視」的時事評論節目《毓民踢爆》中表示,泛民議員收取政治獻金並無不妥,但若資金用於競選就必須申報,而根據《議事規則》,若投票或發言時自己與議案有直接或間接金錢利益,亦必須申報。

黎誨淫誨盜 畀都唔要

黃毓民指出,當年他離開社民連,主因便是黎智英被踢爆曾向當時的社民連副主席陶君行捐款二百萬元,因他當年已向社民連眾人下達指令,接受政治捐獻作推動「五區公投」,一定不能收受黎智英資助,因為他「誨淫誨盜、大搞黃色新聞」。
黃毓民認為,無論政黨及議員接受政治捐獻,均屬正常行為,但立法會早前辯論「捍衞新聞自由」議案時,竟然無一泛民議員申報有收過黎智英錢,涉嫌違反《議事規則》;議員若利用黎智英的捐款作選舉用途,按選舉法例亦應申報,奈何兩種情況下均未見有任何泛民議員申報,有待廉政公署進行調查。
臭蟲論狡辯 無助釋嫌

對於部分泛民議員反指,民建聯早前在黨慶中收取六千萬元籌款,更應值得關注。黃毓民批評泛民以「臭蟲論」回應事件,絕無幫助。「臭蟲論即係自己唔好,搵個比自己更差嘅作相提並論。」他又說,民建聯籌款時每幅字畫、每支酒均有拍賣紀錄及買家名稱,但黎智英卻是黑箱作業,遭人踢爆才迫於承認,兩者情況有別。
http://orientaldaily.on.cc/cnt/news/20140724/00176_00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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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
發表於 14-7-24 09:52 |只看該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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