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與家人到大阪自駕遊,一直好順利,無碰撞過。而回程航班係朝早7點機,所以搵到間有24小時服務嘅租車公司,晨早5點幾就去到關西機場鄰近酒店交車。點知停車嘅地方係室外,無乜燈光,收車嘅職員拎個排燈對架車好似做科學鑒證咁check,畀佢搵到車右前方群腳邊有輕微刮花嘅痕跡。終于話要賠償,問要賠償幾多,該職員話要問,因爲佢話“No same company”,等咗一輪,已經過咗6點,話要賠償7萬日元(約HKD4,900),有無搞錯,咁嘅花痕,要賠7萬日元!?
本來諗住租車時買咗額外保險無所謂啦,點知話我地無報警,所以佢地果個保險無得claim, 當時已經係6點10分,一定要走,唯有焗畀。
呢度有幾個巧合:
1. 刮花痕太輕微,位置亦比較難察覺(不過下次真要小心D,亦咪嫌煩,攞車時要mark 響單據上);
2. 天未光交車;
3. 收車場地無燈光,所以要用排燈好似做科學鑒證咁收車;
4. 收車職員係另一家公司代辦,所以異常小心
返到香港,寫電郵同果邊交涉,但對方話實際修車費貴過7萬,所以無得傾。唔係吖fa?
如果佢話公司政策係咁,就無辦法,但話呢度整咗超過7萬日元,就難以置信勒,
最後我將呢個情況同旅遊保險公司講,好彩獲賠足,真抵讚!
不過覺得值得分享呢個教訓出來,提醒大家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