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後由 chan291378 於 23-12-4 19:46 編輯
2022 年10月18 日--- 有人攪我呢個post, 唔想市民睇到個post, 所以我整理一下, 請廣傳開去.
今時今日大家買賣二手樓宇時有冇善用互聯網世界!!
大家係咪覺得於網上放售二手樓宇有私隱問題或者安排睇樓上有唔方便?
其實我都建議大家將二手樓宇於網上放售時(到時將會有大量經紀及準買家會聯絡業主), 業主可以考慮搵當中三, 四個經紀幫手處理, 業主可以同經紀簽訂[經紀協助協議書], 簡稱[協協], [協協]訂明業主可要求準買家通過經紀安排睇樓, 而如果準買家睇樓後直接與業主聯絡而達成買賣, 經紀依然可獲得0.05%樓價為協助安排睇樓之費用(即係五百萬樓就係$2500, 壹千萬樓就係$5000; 當然, 如果閣下層樓喺山頂, 咁請你衡量吓應該俾幾多!) ;
如準買家睇樓後認為經紀可用, 通過經紀與業主簽訂臨時買賣合約, 則買賣相方各付0.1%樓價為經紀佣金(而唔係經紀以前濫收嘅1%), 而0.1%佣金已包括之前嘅0.05%睇樓費用; 佣金發放當然係經紀做完所有程序, 物業完成交易後才可發放。
縱合以上所講, 準買家聯絡上物業業主後, 可以有三個選擇:
1. 直接與業主安排睇樓及傾價事宜, 之後可以搵律師樓安排簽訂臨時買賣合約;
2. 通過業主指定之經紀安排睇樓。 [睇樓後準買家須與經紀簽回睇樓紙, 睇樓紙上只註明準買家已睇樓, 並不會註明佣金或睇樓紙有效期等事項, 睇樓紙目的只為方便經紀可向業主證明已安排準買家睇樓]
睇樓後準買家可決定是否通過經紀議價及安排簽訂臨時買賣合約, 或自行與業主議價及找律師樓簽訂臨時買賣合約;
3. 準買家有自己相熟經紀, 叫經紀與業主聯絡安排睇樓, 議價及簽訂臨時買賣合約, 佣金如上述(1)所講, 係買賣相方各付0.1%. (假若業主一方亦同意此項安排的話)。
以上安排均適合二手住宅或工商舖買賣, 請各位善加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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