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前睇過一個post 既 reply, 同你分享吓:
工人懷孕
~她的bb出世後絕對不可以出現在我家, 她必須另外安排地方給bb
~在放產假期間, 她不能外宿(跟據外傭條例)
~任何有關她bb的用品不得存放在我家
~僱主沒有責任提供食物及食水給她bb
~僱主沒有責任照顧產後的外傭, 請自己照顧自己, 用完我的煮食工具煮完自己的食物後, 請自行清潔, 不要麻煩僱主幫她清理
~除了合理的基本食品及清潔的食水外, 僱主沒有責任提供特別的補品給外傭
~因產前檢查而缺勤, 必須有醫生紙或到診紙, 有就當日4/5支薪, 沒有就扣當日人工
~女性僱員受僱超過四個星期,可享有分娩假期(無薪)﹔在產假前受僱滿四十個星期,則享有分娩假期的工資。分娩假期的工資率為正常工資的五份之四,依正常工資期支付。
懷孕不代表所有家務都做不到, 除了高危工作外, 在執勤時, 一般家務都要照做
[ 本帖最後由 Laipyerica 於 11-2-15 18:14 編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