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朋友是福見人, 香港出生. 父母及呀哥(得一個呀哥, 大佢唔夠3年)一家四口同住. 父親工作, 母親全職煮婦. 環境尚可. 母親係傳統福見人, 超級重男輕女. 舉例如下:
1. 鷄脾, 雞翼永遠係呀哥食, 因為佢like. 呀哥鍾意嘅餸, 只可等佢話唔食咁你就可以食喇.
2. 有病就食呀哥食剩嘅藥. 無就食成藥.
3. 中四打後, 自己諗掂書薄費及雜費.
4. 當然負責全屋家務.
5. 從來衣不稱身. 冬天永遠捱凍. 鞋係穿底, 襪係着呀哥唔要嘅.
6. 反對朋友讀大學(仲要係law), 仲表明唔會比錢及要求要比家用(佢呀媽明言, 咪以為可以用讀書嚟做藉口).
父親係佢唯一嘅溫暖. 有時佢呀爸睇唔過眼同佢呀媽開波, 但翌日我朋友就有得受. 所以佢呀爸暗中支援.
朋友一直讀書叻, 但佢呀媽從不欣賞, 甚至冷言冷語話女仔係唔洗讀書!
佢一直忍, 大學畢業, 佢只通知呀爸. 但佢呀媽當然都收到風.
佢呀媽知道律師搵錢, 主動聯絡, 叫佢多啲返屋企, 話呀媽煮嘅係愛心飯. 我朋友再返到呢個屋企(佢讀大學時係完全無返過屋企), 佢現兜兜拎咗疊金牛, 親手交比呀爸, 以下係佢宣言.
"呢個係以後家用, 只有多唔會少. 邊個疼我, 錫我. 我心中有數. 啲人(佢望住佢呀媽)唔好諗住博大霧攞着數. 有付出就有收穫. (佢望住佢呀爸) 如果你貼錢比你老婆或你個仔, 唔會再有現金過手, 你要乜買乜, 交乜費我交.... "
從此佢再無見或聯絡過佢呀媽. 佢呀爸時常做中間人或和事佬, 扮病, 咋死都搖動唔到我朋友. 昨晚佢呀爸通知佢, 呀媽就死(cancer), 講低資料, 話随時可以去, 已無探病時間限制.
我朋友今早去到, 崩潰式大哭. 佢話, 只要佢嬲完, 佢就會比機會大家. 但一嬲咁就十幾廿年.
呢個結已經再解唔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