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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爵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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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發表於 19-5-22 19:51 |只看該作者
#法治嘅嘢黃民識條鐵咩,仲口口聲聲講捍衛法治喎
#黃民法律第二嘛


香港特區行政長官林鄭月娥今日(22日)出席立法會行政長官答問會。在會上,她指出,自己出任行政長官馬上就要兩年,在這兩年她感受到香港最重要的核心價值就是法治。香港法治評分在回歸初期的60分左右提升至最近十幾年的90幾分,司法獨立為全亞洲之首。

林鄭月娥表示,最近處理的《逃犯條例》的修訂,有部分議員「雙重標準」,指控中央政府「干預」的同時又跑到很遠的地方請外國勢力介入,並指導外國官員如何「對待」她,她希望議員可以保持言行一致。




https://www.facebook.com/1294350453913612/posts/2732666930081950/


子爵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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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發表於 19-5-22 19:56 |只看該作者

回覆樓主:

政府建議仿效英國及加拿大等國家的法律和做法,由行政長官簽發證明書以啟動個案移交程序,把疑犯交由法庭作聆訊及判決。英國是由內政大臣簽發,而加拿大是由外交部長簽發。

個案移交安排會全面保留及應用已運作超過21年的《逃犯條例》內所有人權保障,有關保障參考了聯合國的範本和國際慣例。

1) 不符合「雙重犯罪」不移交;
2) 政治罪行不移交;
3) 因種族、宗教、國籍或政治意見而被檢控不移交;
4) 缺席情況下被定罪不移交;
5) 一罪不能兩審;
6) 不能增加移交命令以外的控罪,否則不移交;
7) 不能移交至第三方;
8) 死刑不移交。

https://www.facebook.com/529022293813507/posts/21359852064505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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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爵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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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發表於 19-5-22 20:01 |只看該作者

回覆樓主:

【#焦點】撐修例大聯盟昨起街站宣傳 逾39萬市民參加聯署

昨日(18日),由香港不同界別團體組成的「保公義撐修例大聯盟」在中環啟動全港街站宣傳行動,進一步向市民及各界人士解說修例,釋除市民疑慮,抵制反對派的謠言和人為製造的恐慌,並呼籲市民加入網上聯署支持修例。大聯盟表示,未來港九新界每天都會開設100個街站。截止今日(19日)下午3時,已有390,502名市民參加聯署,支持修逃犯例。


聯署網址為:http://safeguardhongkong.hk

https://www.facebook.com/1294350453913612/posts/2727135543968422/


子爵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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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發表於 19-5-22 20:39 |只看該作者

回覆樓主:

你還相信泛民嗎??
梁家傑話李卓人補選輸左,美國會取消香港獨立關稅區。
民主黨及公民黨怒批國安跨境執法搞林子健。
逃犯條例會將所有中國唔鐘意既人全部送返大陸......你還相信泛民嗎??

https://m.facebook.com/story.php?story_fbid=2443396172378808&id=434483659936746


子爵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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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發表於 19-5-22 20:57 |只看該作者

回覆樓主:

長文

【逃犯條例在1996那年之初心】


https://m.facebook.com/story.php?story_fbid=2193990424053431&id=357222981063527


洋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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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發表於 19-5-24 13:06 |只看該作者
回覆 moto1357 的帖子

由台灣殺人案變成大小通殺方案, 今天經濟日報引述權威人士解讀韓正講話, 香港向內地移交逃犯的問題,不外乎四種情況:
1)內地居民在內地犯罪,潛逃到香港;
2)香港居民在內地犯罪,逃回香港。
3)香港居民在香港觸犯涉及危害國家安全罪行。權威人士強調,此情況下,一般由香港司法機關,運用香港法律處理。
4)中國公民或外國人,在國外針對中國國家或公民犯罪,而身在香港。

在第3種情況下, 由於香港目前未有23條, 即相關罪行可以被移交國內, 而且沒有追溯期。大家知道中國「涉及危害國家安全罪行」的門檻嗎? 清楚自己子女過去的言行(尤其在網上或社交媒體) 嗎?
第4種情況更利害, 原本以為在中國犯嚴重法例也無可口非, 但實情是連外國人或中國公民在外地犯中國認為針對中國或公民的罪行, 只要身在香港也可被移交, 不管你只是遊客或過境客, 也不倖免。


若然屬實, 後果是遠比想像中可怕, 而花了幾代人心血建立的國際城市.....我不說了。


子爵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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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發表於 19-5-24 15:39 |只看該作者
BBCMum 發表於 19-5-24 13:06
回覆 moto1357 的帖子

由台灣殺人案變成大小通殺方案, 今天經濟日報引述權威人士解讀韓正講話, 香港向內地 ...

你會犯事嗎? 唔犯事為什麼要驚?如果我仔女犯法,我不會包庇佢,應該要接受懲罰

#再說香港已經多南亞,我唔想香港變成罪犯禍藏地方,更不想有罪惡城之惡名出現在國際頭版


洋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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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發表於 19-5-24 16:43 |只看該作者
香港同中國內地根本兩套法律, 怎可以用內地既法規係香港拉人!!!


子爵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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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發表於 19-5-24 17:52 |只看該作者
victor150790 發表於 19-5-24 16:43
香港同中國內地根本兩套法律, 怎可以用內地既法規係香港拉人!!!

再重申一次,你唔犯罪咪得囉

再說回第三條,我是讚成立23條,立咗咪保障到香港人囉,唔好見到23條就驚,根本每個國家都會以任何罪名治你罪,黑暗國家比比皆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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洋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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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發表於 19-5-24 18:30 |只看該作者
回覆 moto1357 的帖子

香港電台 - 港聞

2019年5月22日 上午11:37

菲律賓前監察使莫拉萊斯昨日到香港後一度被拒入境,她其後決定返回馬尼拉。

外國傳媒報道,莫拉萊斯昨日入境香港時,被移民官員帶到機場一個房間大約4小時,被告知她被視為「安全威脅」,要求她返回馬尼拉,香港機場和移民官員其後表示「發生了一個錯誤」,她可以繼續在香港的行程。報道引述莫拉萊斯說,從未遭受過這種羞辱,她和家人決定返回馬尼拉。

報道又說,莫拉萊斯和菲律賓漁民等人,3月中向國際刑事法院指控,中國國家主席習近平及其他中國官員推動「掌控南海的有系統計劃」時,犯下反人道罪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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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沒有犯罪,以前也曾到過香港,今次只是想帶孫兒到迪士尼遊玩玩,但條例通過後,只要中國想,她可能被送到中國受審,因為連香港也可以認為她是「安全威脅」,更何況是中國。

請別停留在我不犯法就不會有事的思維,否則當你或你的子女日後遇到不平,也只好忍氣吞聲,不得挑戰權貴,因為國內所謂上訪被扣、尋釁滋事、威脅國家安全的案例,實在屢見不鮮,更多不勝數。




子爵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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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發表於 19-5-24 19:12 |只看該作者
BBCMum 發表於 19-5-24 18:30
回覆 moto1357 的帖子

香港電台 - 港聞2019年5月22日 上午11:37菲律賓前監察使莫拉萊斯昨日到香港後一度被 ...

成日惶恐心驚要睇醫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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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爵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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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發表於 19-5-27 01:06 |只看該作者

回覆樓主:

湯家驊

很明白特首有責任維護特區聲譽和尊嚴,但我始終認為清者自清,任何明白事理的人均會理解到黃李二人並非因政治意見或立場被檢控,而是因為干犯了暴力罪行而棄保潛逃,因此並不存在任何需獲庇護的事實基礎。今天我出席一個國際人權論壇便有外國人問及這問題,我反問有哪國家沒有暴動罪和襲警罪、這些罪算不算是政治罪行?一時全場百多名外籍人士頓時鴉雀無聲,答不上口。政治是醜陋的東西,這正是又一強烈例證。

https://m.facebook.com/story.php?story_fbid=2691326914230297&id=211789612184052


子爵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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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發表於 19-5-27 01:10 |只看該作者

回覆樓主:

Now新聞台】嘉賓:湯家驊 行政會議成員

題目:逃犯條例修訂

https://news.now.com/mobile/local/player?newsId=349295&refer=


子爵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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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發表於 19-5-27 01:14 |只看該作者

回覆樓主:

題目:逃犯條例修訂 (二)

https://news.now.com/mobile/local/player?newsId=349294&ref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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洋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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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發表於 19-5-28 18:05 |只看該作者
moto1357 發表於 19-5-24 19:12
成日惶恐心驚要睇醫生

驚就走佬喇,睇咩醫生。網上成日見到呢張圖,唔知真定假? 照計外國咁差,冇理由喎,真係要睇睇醫生。


子爵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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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發表於 19-5-31 17:53 |只看該作者

回覆樓主:

#舊聞2015年新聞資料

中國首從歐洲引渡經濟疑犯這是歐洲國家首次批準向中國引渡經濟犯罪嫌疑人。

張某原為河北某證券公司工作人員。2000年1月至2005年1月間,張某利用職務之便,共盜取客戶證券賬戶資金140余萬元。2005年10月,張某潛逃至意大利。此後,河北省石家莊市檢察機關以涉嫌職務侵佔罪對張某批準逮捕,公安部通過國際刑警組織發布紅色通報,並部署中國駐意警務聯絡官積極利用雙邊執法合作渠道展開緝捕工作。

http://www.hkcd.com/content/2015-02/04/content_90794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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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發表於 19-5-31 19:01 |只看該作者

回覆樓主:

#外國不嬲都係雙重標準

前港督彭定康他常借批評香港來抹黑中國,他表示「信奉法治的社會斷不會與不信奉法治的社會達成此類協議」。他的虛偽可謂溢於言表,他所居住的英國與許多獨裁政權、崩解中的國家以及遭受內戰蹂躪的國家簽訂了引渡協議,但他並未表示過不滿。

然而,法國、葡萄牙、羅馬尼亞和西班牙都與中國簽訂了引渡協議,但是彭定康並未就此抗議。想必他明白,如果這些國家認為中國不能合理對待移交的逃犯,它們是不會與中國簽署引渡協議的。現在僅僅因為香港希望緊隨歐盟該四國的腳步,彭定康就出奇地憤怒,着實令人費解。

https://www.thinkhk.com/article/2019-05/28/3459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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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爵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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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發表於 19-5-31 21:38 |只看該作者
moto1357 發表於 19-5-31 19:01
#外國不嬲都係雙重標準

前港督彭定康他常借批評香港來抹黑中國,他表示「信奉法治的社會斷不會與不信奉法 ...
中國既法律都係有樣學樣,所以而家呢d 條例唔係中國自創,係外國有佢先學或抄。

係香港法律同法規部做,單美國既制裁條例已好多野做。美國既制裁條例適用於"US person " 呢個既範圍已闊到不得了。包括美國既公民,於美國法律成立既公司,其子公司,其所擁有既海外公司,海外公司於美國既分公司,及或trading significant amount USD 既公司。。。真要遵守佢既制裁法例。逃犯條例係自97 以後香港就無再同中國傾返,條例係需要,因上年年尾香港被FATF (國際打擊洗黑錢組織評為唔合格,係好多罪犯既温床) 而且相關條例係基本法有列出,我鬼佬hong kong 阿sir 都話呢條例係要enact 返。


子爵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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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發表於 19-5-31 21:57 |只看該作者
readymama 發表於 19-5-31 21:38
中國既法律都係有樣學樣,所以而家呢d 條例唔係中國自創,係外國有佢先學或抄。

係香港法律同法規部做,單 ...

我無講中國自創?

Anyway, 我唔想香港變成窩藏大陸罪犯嘅地方 ,香港實在太多低質素內地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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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爵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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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發表於 19-6-1 06:29 |只看該作者
moto1357 發表於 19-5-31 21:57
我無講中國自創?

Anyway, 我唔想香港變成窩藏大陸罪犯嘅地方 ,香港實在太多低質素內地人 [
我係支持逃犯條例成立。我意思係中國現行立既法規都係參考外國。所以唔係自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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