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剛與那個人渣離婚,他是個任何賭都參與的人,我以前都幫他借了很多卡數,最後全部都無錢還,我現在被很多銀行backlist了,當初我還以為他會改,但一次又一次的騙我,他早前還因賭輸了錢,人發瘋了,竟用刀說要斬死我,我報警了,現在我真的跟他離婚了,他居然想取回我現在住的居屋,這是唯一我可以和我兒子住的地方呀!最可恨的就是他的家人,縱子行兇,和我說不要告他的弟弟,我說他是抵死的,之後,他們就懶得理我兩母子死活,冷言冷語,人渣還對我說如果他被判坐監,他姐姐已預了拿數十萬出來打官私,還有己準備了之前借錢給我們供樓和付首期的單據,隨時要取回我住的居屋,幸好這樓是用我單身名義買的,沒有這麼容易取走,但他們一家人的壞心腸,已令我覺得即使是做錯事的人也有這麼多support,難怪他會有持無恐,所以我已對他們心淡了,也很憎恨他們。
我現是做文員,每月9000元工資,但扣起450強積金,過海車資約1000元,還要供樓交管理費等等,人渣說如有錢可付3000元贍養費,但他沒有正職,根本不可保證,請問我可否有資格申請一些援助金幫補家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