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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07-1-27 12:19 |只看該作者

薄扶林花園地契續期 法團失效 千萬元凍結



【明報專訊】港島藍籌屋苑薄扶林花園的原地契於06年6月11日到期,政府按政策為該屋苑續期50年,理應沒有問題。不過,由於舊地契及大廈公契會隨即失效,該屋苑根據公契成立的業主立案法團,亦要解散,法團至今已真空半年,屋苑千多萬元的基金不能動用,衍生不少管理問題。法律界人士表示,該屋苑的例子帶來重要啟示,本港的住宅物業,若地契即將到期而且已成立法團,必須事先準備,小業主相約同一時間「續契」,否則法團真空,屋苑管理可能出現大混亂。

地契到期要續契,是由來已久的事,但由於薄扶林花園是近年首個要續契的市區大型樓盤,所以過程備受市場關注。

地契公契法團唇齒相依

協助處理屋苑續契的南區區議會副主席朱慶虹表示,薄扶林花園原地契於06年6月11日到期,地政總署已公開為屋苑招標律師樓,每戶出資3000餘元,為單位續契。他原先以為無問題,但地契到期後,才發現地契失效,連帶大廈公契亦失效,而根據公契成立的法團亦失去法律地位。

他表示﹕「原先希望盡快籌集法定的50%業權,籌組成立新法團,但現時做了半年,有80%簽了新契,希望籌組新法團之際,餘下的20%未簽新契業主,表示他們也要投票,所以現時看來新法團仍要一段長時間才能成立」。他稱,由於未有外來法律挑戰,管理公司暫時照常依據收取的管理費營運。

法團所擁資金或需退還

他稱最懊惱的是﹕「法團一般是因為破產才會解散,而現時屋苑剩下千餘萬元,由於無人適合或有法定權力『話事』,那筆錢難道要先歸還所有小業主?」,他稱律師亦表示,現時法團解散要根據解散有限公司的程序,但法團餘下千餘萬元,又沒有債權人,也不知道如何處理,有可能真的要先將款項歸還小業主。

法律界人士鍾沛林指出,薄扶林花園續契經驗對市場有重大的啟示,由於仍然不斷有物業要續契,社會應該關注。他稱,有地才有建築物,而大廈公契是因為建築物而出現,地契失效、公契及法團隨之失去法律地位,於法律上是無法改變的事。

政府可助業主縮短真空期

他呼籲,政府應該考慮於於地契續期手續未完成時,作出地契暫時延續的授權,才能解決事件。他表示,對小業主或法團而言,若地契即將要續期,必須先集齊所有小業主,於短時間內一同續契,隨即籌備新法團,令真空期縮短。

明報記者 周偉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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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07-1-27 12:42 |只看該作者

Re: 薄扶林花園地契續期 法團失效 千萬元凍結


政府﹕未來10年 無大型屋苑須續契

【明報專訊】本報曾向政府查詢,未來10年地契到期的較大型物業資料。房屋及規劃地政局發言人表示,根據地政總署翻查,未來10年,並沒有如薄扶林花園這樣大型屋苑的續期例子,而較小規模的物業,由於或涉及私隱問題,所以不方便公開。測量師陳東岳指出,不知道居住單位的地契何時要續期的本港市民比比皆是,若當局能作出預告,對市民有莫大好處。

薄扶林花園的地契,由於沒有列明續契權,於90年中,由於港英政府當時無正式為屋苑續契問題表態,令市場擔心,成交價及成交量長時間偏低,而一度有多年只有一間銀行願意承按。回歸後,政府回信屋苑業主會為屋苑續期,成交才重拾正軌。

逾90%屋苑2047年後才須續契

簡單而言,若果任何地皮地契到期後,若可以續契,都要到地政總署辦理,另外可以留意的是根據法例,新九龍(界限街以北)及新界地皮,凡是在回歸前地契年期未屆滿的,在97年7月1日起,已自動獲續期至2047年6月30日,所以新界主要屋苑都是於2047年到期,理論上,2047年前要續地契的地皮,較多位於界限街以南的九龍區及港島區,而且相對大型屋苑,單幢物業佔較多。

而本報翻查全港主要屋苑的資料,有逾90%都是於2047年或以後,才須續地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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