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應該會去勞署做調解, 不過你預咗調解主任實係叫僱主俾錢和的, 明明僱主有齊證據調解主任都會叫僱主俾錢和, 如果你有齊料可以唔駛睬佢, 唔和就上庭, 冇記錯索償金額小過8千會先去小額錢債, 多過就會去勞資審裁, 去到小額, 就睇一個個官, 唔係個個都幫外傭的, 我見過嗰個就冇偏幫外傭, 但會好言相勸僱主俾小小同工人和咗佢, 當然你可以企硬, 再講啲外傭喺哩個階段未必肯和(佢哋以為佢哋win硬, 佢哋好蠢的, 聽晒工會講以為實win), 但亦有聽聞有小額o既官把僱主罵得好利害, 嗰位僱主好硬淨, 因實在被外傭屈得太無辜, 唔同外傭妥協, 跟住就上勞資審裁處, 嗰次上到勞資審裁處, 個官反而把外傭罵得狗血淋頭, 第1堂勞資審裁處都係偏向勸告雙方和解的, 如哩1堂和唔到, 咁跟住排期就要攞證據和證人, 去舉證邊個講大話, 到哩一步先開始講堂費, 每堂約一百幾十罷了, 但排期需時, 講真, 外傭成本比僱主高(之前有會員分享過哩方面的經驗), 因佢要留喺香港住宿使費, 又唔可以申請visa做工, 除非佢做黑工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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