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爸媽的回覆真的令我感動,不過這些日子以來,忙於找法律諮詢,而且日本地震海嘯令聞者心傷,所以未有再回應,真抱歉!
其實我最後都找了律師,因為不知中間發生了什麼事,令自己原告變被告,又好驚影響到自己的家庭和老公(因他才是僱主)。現在我還未去落口供,律師亦不鼓勵亂說話,不過就話如果我READY可以出席,但不回答(運用緘默權)。其實我不是要追討金錢,只是想知道究竟,各位大人都已解釋了我的疑問,原來我哋份約咁兒戲,俾人CANCEL咗都唔駛知會一聲,咁仲有什麼保障?!
再問一下,如果我唔想去落口供得唔得?是否可以等到入境署正式起訴我,發傳票才出現呢?因為律師陪同去落口供又要駛多幾千。會唔會我唔出現落口供,就因証據不足撤銷起訴呢?定係落完會起訴工人和A盡,不起訴我呢?我怕入境署為方便PASS OUT CASE,屈僱主入罪。請講多D我知,等我唔駛咁驚啦!唔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