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帖由 happy_cow 於 11-3-15 22:10 發表
上星期我簽咗一個姐姐湊老人家, 因為個老人家需要佢長期照顧, 而姐姐又話掛住印尼嘅小朋友想返兩星期, 為免佢做做下叫走, 所以我叫佢係舊僱主度走之後返去兩星期等VISA一出即刻返黎開工...姐姐都OK...
之後AGENT CALL我同我講, 由於姐姐先返印尼, 所以今次返黎機票要我俾... 當時我都唔為以答應咗..
依家諗返... 問題黎啦... 點解係我俾呀.. 咁佢走果陣唔通我又要補機票...
我冇理由要買兩次機票喎..
請問有冇人遇過類似問題?? 我依家應該點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