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後由 wendyymw 於 16-3-12 00:48 編輯
工人姐姐做咗兩年,剛續新約,佢要求印尼新年先返去放1個月大假。我買咗機票比佢6/29-7/28返印尼,即係14日有薪假期加71勞工假&星期日補假x2日+14日無薪假期。
我平時係每個月11號出糧,想問問各位
1)6/11出完糧之後係唔係等佢放完假返來先出糧?(6/12-6/28+7/29-8/10份糧)
2)7/28返來香港之後,以後改每個月29號先出糧比較易計?
3)工人今日叫我出咗14日大假既人工比佢先,你地會等放假前比定係續約時比咗先?
請賜教 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