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第一次聘請外傭,十分不幸的經歷。大家千期唔好再上擋。我唔想大家做第二個受害者。
第一次請工人咩都唔識, 真係全部信哂agent. 2015年中經永X(XXLUNG)簽了一位極力推介馬達加斯加女傭。公司就話呢d妹好乖唔會好似印尼咁唔聽話,學嘢又快。我當然信佢啦。點知惡夢就正式開始了,將呢條不知所謂的粉腸交比我。做佐半年,唔識講中文,唔識煮飯,唔識做家務。番佐一兩個月又話呢到痛個到痛。好,我忍你比你睇醫生。到職之後,主要負責照顧我唔行得嘅爸爸,唔洗煮飯,唔洗買餸,只係做基本的家居清潔,有時見到係我媽媽仲要服侍番佢轉頭。每餐食3碗飯,當初來到120磅,半年後係160磅。自問,我地無刻薄佢。每星期放假,話明要晚上9:00前番屋企,每次無凌晨2,3點先番,一係就唔番屋企。我已經向agent投訴,每次都話叫我比多次機會,你自己再同佢傾下。到1月3日,工人就失佐縱無再番來,搵都搵唔到,電話唔覆,好似人間蒸發。我1月4日致電比agent,佢竟然同我講: “你等下,現家都無咩可以做到。”果下,咩agent來,可以叫我等,咩都唔駛做。最後,我1月5日就報了警、報入境同報勞工署。
我昨天就收到勞工署通知,工人要反告我地,要追討我一個月代通知金,追我機票,追我大假,追我16000人工。點解工人追我16000,就係當初agent比份委托書我,叫我係將每月3200人工,出支票去某公司到,以代佢償還工人在當地的債項,余下就出佐現金比佢(呢件事之後問番D人已經知自己high嘢,係唔可以扣起工人人工,勞工署寫明的)。我要重申我每月無出少人工比佢,而係我按agent比我指示去代佢還債。以下係我在永x網站上copy下來 :
在僱傭合約期內如僱傭雙方有任何短付工資及一切爭議問題則以香港勞工法例為準則,本公司並無任何責任需要為僱主處理有關可能發生之勞工處案件,本公司並不建議及提供僱傭雙方有任何違反香港勞工法例之行為。
如女傭在工作期間遲遲未能達至僱主要求,例如女傭工作散慢、態度不良又經常不服從僱主指示工作、語言溝通問題等…而又未能改善,各客戶都可以向本公司更換女傭,本公司服務承諾於首年僱傭合約期內如有不滿,定必提供更換服務(需要繳交更換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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確保每一位女傭質素優良!
呢間agent簡直好有問題,手法簡直係呃緊我地呢d無辜市民。網上寫到自己有幾負責任,但宜家有事想來,就係電話上鬧到我一面屁,叫你食自己。宜家做僱主要睇工人面色不得之,仲要比錢agent,受埋agent氣。錢無佐可以再搵番,但agent同工人簡直浪費我每日時間及精力。我亦懷疑唔知係唔係agent同工人合謀串通來港,有可能做一d非法行為。反告我地,作我地一筆又去搵快錢。
再者,我已經搵過好多政府/其它機構,無人可以幫到我,消委會/海關/勞工署/入境/警察,全部都話無辦法,幫唔到你,你同agent交易已經完成佐。我現家就只有向區議員求助,我唔係想追討我損失,而係我唔想有其他消費者有我咁經歷。搵唔到任何地方叫大家留意,我只有係到向大家講,唔好幫襯呢間咁嘅十九agent。大家都係香港人,要打工,要搵食,要養家,唸住搵個工人來幫輕下老人家,點知比d不法份子乘機搵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