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叔仔以前因某d關係,長期住喺大陸嘅,咁佢d信嘅通訊地址就會寫我屋企 (鬼叫我同奶奶住咩.....)
咁好啦,早兩年佢成家立室囉喎,仲喺香港置埋業,咁理應將d信改番去自己地址啦.....
但係佢似乎冇咁嘅意思,所有銀行,保險,政府等等嘅信兩年嚟依然寄嚟我屋企.......中間我有同奶奶講叫佢提叔仔改地址,佢仲話得啦會同個仔講....如是者又過咗一排,d信依然係寄嚟,咁我老公又出聲啦 (其實出咗幾次聲架啦), 咁佢亞媽就話叫咗個仔改,咁佢應咗但唔改都冇辨法云云.....
好啦,仔都生埋啦.咁bb嘅資料係咪應該寄番自己屋企地址吖? 點知我又啱啱收到個b封信 c/o 我叔仔......
頂吖....我真係好唔鍾意,乜嘢叫一家一主? 假如有日亞二少潛咗水,欠落人一身債,咁d紅油淋去邊個地址?(因為以前發生過d事,所以我會有咁嘅憂慮.......)
我正打算以後再收到佢嘅信,我就寫--->"無此人,請退回".....不過我未決定好唔好咁絕....
[ 本帖最後由 姑姑 於 09-5-21 14:53 編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