單親天地

跳至

首頁
1

尾頁
   0


已刪除用户

積分: 3945


1#
發表於 16-3-6 00:38 |只看該作者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刪除 內容自動屏蔽


子爵府

積分: 14944


2#
發表於 16-3-6 01:44 |只看該作者
我記得睇法庭新聞講過, 婚前已有的資產, 另一半無份付出, 係無權分的。


已刪除用户

積分: 3945


3#
發表於 16-3-6 01:53 |只看該作者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刪除 內容自動屏蔽


別墅

積分: 515


4#
發表於 16-3-6 22:51 |只看該作者

引用:因為物業用我名,是娘家的,不知道萬一離婚

原帖由 jojomanchi 於 16-03-06 發表
因為物業用我名,是娘家的,不知道萬一離婚會不會要分給男方,如果簽婚前協議書有用嗎?
...
首先要清楚男方有冇抗辯既可能先!其次你同男方邊個經濟方面較大?第三,男方經濟弱過你,有權反向你收生活費,所以三思





子爵府

積分: 14244

畀面勳章


5#
發表於 16-3-6 23:17 |只看該作者
問清楚律師先,唔好响度問兩句就做個咁重要的決定。。。


珍珠宮

積分: 40237


6#
發表於 16-3-6 23:37 |只看該作者

回覆:未註冊女方的物業,註冊後要分一半給男方

香港好似唔承認婚前協議書架喎


首頁
1

尾頁

跳至
Presslogic Logo
Baby Kingdom Log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