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年前我提到我同女兒的探視問題,相信大家仲應該有印象,可重溫舊貼http://www.baby-kingdom.com/forum.php?mod=viewthread&tid=17627775
咁上年9月上左庭,法官定左九個月嘅監管期,每月我有一次探視時間且每次一小時,係晚上見面。
終於見返個女,佢都嚟緊6歲,今年9月開始讀小一。每次由伯母帶囡囡落嚟樓下同我見面,有睇開我post都知我前妻唔想同我有任何接觸,所以只能靠伯母做中間人。直至而家都見左5次,呀囡總算認得我,肯同我玩,但仍唔習慣同我單獨相處,更唔駛講話帶佢出去食野,玩之類!嚟緊7月會再上庭,社工都會再探訪寫報告俾法官睇,到時睇下法官下一步點做!
我想問幾個問題:
1.再次上庭,我仲有咩係關於探視嘅細節可以提出?
2.我好想同囡囡去遠啲玩,唔想次次局限係佢樓下見面,但女兒仍有啲驚同唔敢單獨同我一齊,我可以點做?
3.每次見完個囡離開個陣都好唔捨得,好想同佢見多啲玩耐啲,我係咪應該再向個官提出呢?如改成每月兩次見面!但囡囡今年開始讀小一,我咁做會唔會影響到佢呢?
4.有次女兒想我去睇佢歌唱表演,但礙於前妻同我關係僵硬,佢唔會想見到我出現,當正我係仇人,我好想應承個女,但我去唔到,伯母又幫我唔到,我可以點做?
5.我明白現階段嘅我要做嘅就係係經濟上backup個女,好好地供養佢成人,其他野唔好想咁多,但人心肉做,我真係好想自己同普通人一樣,同個女相處融洽啲同見多啲,我係咪唔應該咁自私呢?
6.對於囡囡的探視安排,仲有咩我應該要注意而我又未做,未爭取?
7.囡囡而家得6歲,對於一啲長遠嘅安排,如過夜留宿,一整天嘅相處時間,參與女兒嘅學校活動等等,又應該幾時提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