唯一解決方法,雙管齊下:
蒙面法是無效的,跟據67年暴亂經驗,宵禁法也沒有作用,現在唯一辦法只有擒賊先擒王,拘捕所有幕後的主腦,亦即是包括美國香港的代理人。
治亂世用重典,政府應採用較嚴重的暴動罪來止暴制亂,而且法庭應該重判。
已別無選擇,以上要雙管齊下才能有效。
否則就是要解放軍血洗香港了。
另外:毒媒、處理洗腦網站、假記者、謠言不立即澄清、禁蒙面法、RTHK不中立、不夠强硬縱容暴徒、執法不嚴給暴力變本加厲、對違法的行為太手軟畏縮至給暴徒錯誤訊息、包庇問責官員如鄭若華、各局長龜縮都顯示政府十分無能。
現在需要的是強而有力能對症下藥的有效政策處理以上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