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方好友,
煩請伸出援手, 幫忙我的朋友解決與前僱主的迫害.
事源: 朋友c之前為保誠的agent, 於2004年離職.
於朋友c離職, 部份客戶因不滿意新接手agent的服務, 名副其實成為孤兒單, 連最基本的禮貌, 電話都無打俾d客. 朋友c都算唔話得, 雖然無做, 都照招呼d客, 仲幫前僱主講好說話, 同提醒前僱主好好地跟進.
但係d客實在睇唔過眼, 將d保單cut左, 諗住幫朋友c出返啖氣. 連保單cut左, 都唔現身, 好彩朋友c走得快, 跟住d咁既agency, 點會有好成績. 見朋友c轉職做基金投資, 成績愈來愈好, 我地都叫佢俾d心機.
之後就大件事, 保誠話d客cut單, 要追收朋友c的佣金(經debt collection agency), 仲滋擾朋友c屋企人.
我想請問, 朋友c離職後, d客先cut單, 咁保險公司根據咩條款追收佣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