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近年流行的教仔方法,是給予讚賞,鼓勵正確行為,避免用責罰阻止負面行為。
要有效施行獎賞方法,原來亦有竅門,否則獎賞再豐富亦徒然。
透過控制行為的後果,去控制行為本身,簡單而言就是利用「賞罰」方法。
教育心理學家鄧澔明博士指出,家長不能成功利用賞罰方法,改善孩子的行為,一般原因包括﹕
獎品欠吸引力
若獎賞並非孩子想要的東西,當然不夠吸引力﹔就算屬孩子心愛事物,也必須即時獲獎才有效。
鄧澔明指出,無論賞罰,行為與反應本身要幾近同時出現才有效,例如小孩不願做功課,家長說﹕「你不快點做,今晚便沒有電視看。」又或者﹕「你快點做完功課,飯後可以吃甜品。」小朋友一般卻不太能夠將因果連繫起來,只看得見眼前得到的好處──現在不做功課可以玩﹔看不到遙遠的後果──今晚沒有電視看,或有飯後甜品。
此外,有些家長喜歡用貼紙作標記,行為達標,可得貼紙(Token)一個,得到某個數量就有禮物一份。鄧澔明表示,獎賞運作方式必須簡單易明,同時,對需要即時反應、並且不了解「符號」背後意義的幼兒來說,貼紙本身已經是一個獎品,故貼紙款式或需不時有變化,甚至變成小朋友自己畫上花朵、公仔,不能只靠單調的星星貼紙。
獎品隨時取得
若做完功課的獎賞是「可以去雪櫃拿一包飲品」,但其實小朋友平日隨時也可以開雪櫃取用飲品,這個自然不是有效的獎賞﹔又或者小朋友可以從其他途徑得到同樣的獎賞,例如祖父母,也就同樣無效。
所以,不能用金錢購買的非物質、罕有的獎賞,應最有效。
目標訂得太高
當目標訂得太高,例如目標考試分數對孩子而言高不可攀,又或非小朋友能力範圍內,不能在短期內能達到的,孩子就會覺得沒可能得到獎賞。
鄧澔明建議家長要訂立可行目標,例如「比上次進步的成績」,又或者將「必須坐定定食完餐飯」拆解成多個短期目標,例如在初期「自己拿起碗飯吃兩口」都要獎,小朋友就更有推動力改善行為。
改善只為好處
最初以獎賞改善孩子行為時,尤其面對欠缺信心的孩子,家長不妨讚得誇張一點,讓他知道自己做了哪一樣事情值得父母讚賞。但獎賞不能變得「行貨」,因為獎賞本身並不重要,最重要是獎賞時父母的態度,及背後的含意。例如「執好房間」便有雪糕,很快會變成交換,變成理所當然。
鄧澔明提出,技巧上,當小朋友的行為有所改善,達到目標,家長可以漸漸減低獎賞的頻密程度,不是日日都有個明顯的獎,隨機地讚,過程中強調做到這種行為,有什麼好處,希望擴大孩子的成功感,覺得沒有獎都是成就,到最後自動自覺做到目標行為。
堅持與淡出
良好行為被獎賞過一段時間,「獎賞活動」需要淡出,家長亦要留意本身的態度不能「淡出」,仍然要欣賞小孩做到這件事,只不過不再刻意地獎賞,否則會令幼兒迷惑﹕究竟父母是否認同這個行為呢﹖
獎賞成功有法
要令獎賞更有效改善孩子行為,鄧澔明建議﹕
明確說出準則
單單說「做得好」或者「你很乖」等籠統讚賞,就給孩子獎賞,只會令小朋友很迷惘,不明白如何才得到獎賞。家長必須明確具體說出孩子獲讚賞的行為,例如「你今天懂得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