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請教一下, 工人自己話唔做, 咁我仲要比機票佢嗎?
佢話自己唔識湊細路, 係agent迫佢話識湊, 佢做唔黎所以話唔做.
佢想做多個月先走, 當一個月通知期, 但我話唔好囉, 要走就即走, 佢話ok, 咁即係我連呢個月都唔使出糧比佢(扣番一個月通知金) 係咁計嗎? 見佢自己肯老實講出黎, 我地都打算比1月糧佢.
想請問係咪要佢比封resign letter 先, 再通知agent? 工人走後7日內要通知外傭組, 仲有咩要做呢?
請指教!
[ 本帖最後由 bobbb123 於 11-3-9 11:12 編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