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菲律賓姐姐己幫了我八年, 合約會在今年八月中完成。 她對我的小朋友很好,而這八年我亦當她是我的大女一樣 , 她真的幫了我的家庭很多 , 因她很快就36歲了 , 我亦非常關心她的結婚及生小孩問題 , 因她已不年輕 。
上年年尾商討是否續約, 她表示非常願意續約 。而我亦知她有男友在韓國打工 , 我便問她結婚的打算 , 她當時說還沒有具體的計劃 , 並說可做一年。
問題是今早我剛剛跟她談續約的事宜 , 她說希望續約兩年並要求今年Christmas回菲渡假 。我問她是否結婚 , 她說具體要返到去先知 , 她是一個沒有主見的人, 而我亦有小人之心 。
1. 我可否只和她續約一年 , 即二零一二年八月中完約 ?
2. 並讓她Christmas回菲渡假 , 我知她的男友已回菲並現在失業 , 萬一如果她真的有BB回來 , 她的due date 應是九月, 雖然我並不有錢 , 但我不介意給她前四後六的錢 (因我原先已想過如她真的離開 , 我會給她額外的錢當是嫁妝), 我是否可以如期和她完約 ? 有沒有犯法 , e.g. 大肚歧視等等?
多謝大家的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