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clpapa 寫道:
以下答案都假設份租約在2004年7月9日訂立的
>>租約寫明死約期滿一個月通知, 吾再租
唔太明你意思,要睇你份租約實際點寫,如果有寫明業主可以咁做,你就跟合約要求做law。
>>租客死約1年期到9月4日, 咁係米住到9月5日就要搬出....
你有權在9月5日,零時零分收樓,但通常都在9月5日日間收樓,當然租客願意的話亦可提早收樓。
>>2006,9月14日滿死約, 免租期為之前set 9月9日至9月13日, 咁我自己想拎番層樓, 係米9月15日就可取回.
要睇你份租約點寫,如果有寫明業主可以咁做,你又跟合約要求做左就得。唔明點解提免租期,係唔係有乜特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