單親天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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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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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發表於 22-12-31 15:52 |只看該作者
本帖最後由 johnsonhouse 於 22-12-31 16:07 編輯

老婆和女兒不在香港居住
雙方同意離婚錢和小朋友都談好了
看家事法庭,雙方同意的話是用:特別程序案件表,然後訴訟雙方毋須出席有關聆訊
所以只需要去家事法庭一次就可以解決問題?

看到有些朋友說因為有小朋友,後需要連小朋友一齊上

如果請律師的話小朋友就可以不用回港
請律師的話需要注意什麼?


子爵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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陪月勳章


2#
發表於 22-12-31 21:00 |只看該作者
雙方同意、乜都傾好唔使請律師
上庭唔會帶上小朋友

法庭見有小朋友會謹慎啲
程序上要見下你哋
了解多啲啫


民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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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發表於 23-1-1 09:25 |只看該作者
aryemyem 發表於 22-12-31 21:00
雙方同意、乜都傾好唔使請律師
上庭唔會帶上小朋友
好既,主要係唔想煩到佢地
想過年前一次搞掂
唔駛來來回回返香港幾次
唔該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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