論盡家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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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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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10-7-6 01:57 |只看該作者
第一次請工人,原本有個菲,係我朋友4年前用過,係我朋友家做了4年,再次前係我朋友家姐家做過,照顧過小孩,係HK共做了8年,4年前返菲律賓結婚生仔,現在打電話給我朋友想回HK工作,但我朋友現在的工人OK,所以佢介紹給我。(我估佢除了照顧自己2歲兒子,應該好耐冇湊過NB)

我的情況:
(1)家有1個4個月NB仔仔
(2)沒有家人可幫忙睇工人和BB

當我找AGENT幫忙申請來港時,個AGENT卻同分析,個工人照顧小孩多,但我要照顧NB,可能佢未曾做得好。
個AGENT話叫我請個喜歡BB及湊過NB的工人,佢話幫我留意介紹給我,並可安排到我家試工。

我聽佢講完,心大心細,因我聽個呢度好多用家分享,如仍留港搵工的工人,通常是被前顧主抄的,所以未必好。但個AGENT話,其實有好多係因為其他原因,有些可能是完約而找工的。

我有以下問題,希望大家比啲意見:
(1)我究竟相唔相信仍在本地搵工的工人??
(2)個AGENT講的是否啱呢??佢話我朋友個工人雖然照顧過自己個仔,但菲律賓文化同HK唔同。
(3)還是我應相信我個朋友,始終佢用過,朋友話呢個工人煮食清潔OK,個人都誠意(朋友話自己冇唔見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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