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前我見個有一則由另個媽咪分享出來的, 我覺得呢招好絕, 值得參考
她說:
有一日,佢帶齊簽收文件,機票,現金等,
叫同工人一齊去街,
其實係上勞工處,
係勞工處職員見証下,炒個工人,並即時簽收所有野.
咁個工人無得反口話無收錢,或比老闆逼簽假文件之類.
出街之前,叫佢唔好帶電話係身.
因此,佢亦無得比佢打電話搵朋友.
如果佢話唔明勞工法例,咁仲有個專業勞工處職員可以解答添.
既然你預左比一個月代通知金,咁可以即時叫佢走.
至於佢既私人物品,你可以同佢一齊返屋企,叫埋管理員上來做見証,即執野走人.最好有親友用機拍低執野過程.
你好人D,咪送佢幾個大紅白藍,等佢唔洗慢慢執,一次過咩野都放入紅白藍,你送埋佢落樓下囉.
順便同管理員講,以後都唔好比佢再返入來.
攪掂!
或者book 定勞工處職員都好wor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