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富的魔力足以撕裂一個家族,不少富豪家族為爭奪家產鬧上法庭,近年屢屢佔據報章頭版。以中介形式解決財產爭議的信託( Trust),就在一齣齣爭產鬧劇中走入港人視線。它不是富豪專享的,市場正瞄準中產人士,作為下一波的重要客戶群,入場門檻已大大降低至500萬元。
作為信託最原始用途,信託成立人委託信託公司( Trustee)打理其資產,信託公司按其意願,將資產以特定方式支付給後人。經過不斷發展,信託至今已催生不少新功能。交通銀行信託行政總裁李紹基接受訪問時表示,不少父母擔憂新一代的婚姻不穩固,為免離異時被對方瓜分身家,會在仔女結婚前成立一個以子女為受益人的信託。他笑說,「今時今日女仔想靠嫁個有錢仔分到身家,都要問清楚老爺有冇做信託!」
承繼資產後過度揮霍。其餘客戶成立的目的,包括牽涉多重婚姻,或作慈善捐款安排等。 CFP認可財務策劃師陳家慶補充,信託用途還包括,將壽險保單設為由信託成立人持有,以減少遺產稅;保障成立人信託內的資產,避免生意失敗時的權債人追討( Credit Proof),但須成立3年以上才有效;保密財產,避免對外披露;移民高稅率國家時稅務安排。
成立一個遺產信託,李紹基指出,一般客戶會分兩個階段進行,首先於生前設立一個「備用信託」,條款寫入遺囑( Will)所述的遺產和人壽保單等資產;遺產信託於客戶過身後才會啟動,將資產正式注入。這種做法的好處是成立人於生前能更靈活調動資產,而信託將於啟動後才開始收取管理年費,亦可節省成本,設立備用信託一般僅需約1萬元。若僅涉及存款和保單等簡單資產,信託最快一至兩周已能訂立,主要視乎物業、公司股權等較複雜資產,轉名手續耗時。
李紹基說,該公司客戶多數是中產家庭,最多來自東南亞華裔,亦有不少來自台灣,之後才是本港和內地客。本港成立的信託,一般會將英美法系管轄地區的海外資產納入,但內地目前未開放資本項下,在內地的資產較難涵蓋。
雖然傳統上已有遺囑達到遺產傳承的功能,不過卻存在不少缺陷,陳家慶指出,遺囑存在設立時意識是否清醒,先後成立的有效性、真假等問題,可引發較大的爭議,爭產風雲亦會因而此起彼落。信託則正好彌補該漏洞,因為信託一旦成立,除非財產受益人全部達成一致共識,否則受益人較難推翻信託。
正如已故巨星梅艷芳為母親梅媽媽成立的信託基金,當中訂明每月向梅媽支付數萬元生活費直至她過世,剩餘財產則捐給受益人妙境佛學會。但梅媽不滿此安排,為取得全部遺產,先後控告遺囑執行人、主診醫生、遺產受益人等,都被判敗訴。
•按成立人意願,將財富分階段承傳給家人,避免因一筆過繼承遺產,財富被揮霍
•避免婚姻破裂時,被對方瓜分家產
•定時向無能力照顧自己的子女或長者支付生活費等基本開支,避免他人虧空遺產
•生意失敗後,信託內的資產可避免受到債權人追討( Credit Proof),唯信託須已成立3年以上才有效
•為資產保密,如股東於公司上市前轉移個人資產至信託,可避免向外披露
•節省付稅,如須移民至美國、加拿大等高稅率國家
風險因素
信託的收費不菲,但啟動後的投資,一般只以保本為原則,目標是抗通脹,不主張進行高風險投資。這意味着信託未必能「收支平衡」,信託公司收費或會不斷蠶食本金。
CFP認可財務策劃師陳家慶表示,信託成立人可自由選擇投資產品,但一般只是投資低風險的存款、股票、債券等簡單產品。成立人亦可於信託契約內容訂明,信託公司只能投資如保本產品或基金等;但信託公司其實不傾向作投資決定,會建議成立人聘請指定的合資格基金經理,全權交由其打理,信託公司僅擔任監察和評估角色。該類投資顧問一般會收取資產淨值的1%作為管理年費,具體可商議。
東亞信託指出,該公司會以審慎態度為客戶作出投資,一般較少利用孖展和沽空,或投資於衍生或結構性產品等工具。
陳家慶指,信託投資收益率一般以抗通脹為目標,介乎5%至6%;若信託中資產複雜,牽涉較多收費,信託可能入不敷出被收費蠶食本金。
成立一個信託不單止牽涉財產及收費,專家提醒,有意成立信託人士,有需要作清晰的考慮,並與家人有一定溝通,調和受益人之間的矛盾,避免日後不必要的爭拗。
交行信託行政總裁李紹基表示,信託的營運可長達數十年,一旦啟動,不能隨意撤銷或者提走所有資金,「好似慈善信託,是無辦法回頭的」。他建議有意成立信託的人士,不單要花時間認識信託的運作和服務,而且必須事前認真思考清楚個人的實際需要,與家人有一定程度的溝通;想清楚信託的具體設計及執行過程,包括資產持有權如何轉移等,這可減少成立過程中不少麻煩。
•事先須思考清楚信託的具體設置和執行過程,與受益人進行必要的溝通
•確定個人實際需要後,重點是考慮信託公司收費,一般本地中資和華資銀行信託公司收費較相宜
•可選擇先成立備用信託,待身故後才啟動信託,可節省成本
•將物業持有人轉為信託,當中牽涉印花稅,最高可達4.25%
•要確定信託公司所在的法律管轄區域,是否能保障成立人的資產或具體需要
•在本港成立的信託,存在時間最長可80年,海外成立則可達200年
CFP認可財務策劃師陳家慶指出,成立人須於心理上接受到信託,因為投資回報未必能完全抵銷成本,而且與僅收取數千元的遺囑相比,收費並不低。當然除了信託公司外,成立人亦可委託個人作信託人。另外,信託雖受到不同地區的信託法例監管,但成立時仍要審慎選擇信託公司,因受益人日後較難要求更改。
本港有關信託收費和市場資訊並不十分透明,他建議,成立人可先貨比三家,本地華資和中資銀行的收費較為相宜,大型銀行服務則較周全。
東亞信託有近200名全職員工,處理客戶信託。恒生銀行信託客戶都有一位信託管理經理,專責處理其戶口事項。渣打香港則可提供多個司法管轄區供選擇作為設立地點。
信託近年在港漸走向「平民化」,入場門檻已大大降低至500萬元,但當然遠未發展為尋常百姓之物,因所牽涉費用仍不菲。市面上要設置一個最簡單的信託,成立費及每年管理費最少需4萬至5萬元。
一般要成為銀行的私人銀行客戶才享信託服務,如渣打香港只向私人銀行客戶提供,資產最少須達100萬美元。亦可選擇與銀行相連的信託公司,其中交行信託行政總裁李紹基表示,該公司入場門檻可少於1000萬元,而客戶信託通常有數千萬元資產。
他坦言信託收費不低,尤其是要度身訂做的客戶,可能須外聘律師、會計或稅務顧問等增加不少收費。該公司是根據資產規模和組成、條款設計的複雜度等,有不同收費。如須注入家族公司的業務,由集團股東持有的股權等複雜資產,成立費可高達數十萬元。但若資產結構簡單到僅為存款,成立費和管理年費可低至4萬元。慈善、宗教等公益性信託管理費,一般為資產淨值的0.5%至0.7%。
CFP認可財務策劃師陳家慶說,信託運作後每年支付的管理費,一般按資產淨值的1%以上收取,最少要4萬至5萬元。若信託牽涉注入物業,樓價達2200萬元以上,成立人將須因持有人轉移而支付高達4.25%印花稅,樓價600萬元則要3%。另外物業若額外聘請物業管理公司收租和維修,每年收費為樓價的1%。
交行信託近年瞄準「 Mass wealthy(大眾富豪)」目標市場,向擁有2000萬至3000萬元的中產或新晉富豪推出「標準化」信託,能大降成本。李紹基坦言,該類條款雖未必滿足每個人的特殊需求,但服務足以應付成立人的基本要求。最多客戶會將保單和存款注入信託,成立費和管理費均可控制於10萬元內。若牽涉訴訟等其他額外服務,則按每小時1500至2500元收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