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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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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B防敏心得分享勳章 熱血金章


1#
發表於 18-1-18 16:21 |只看該作者
婆婆背景:
77歲
獨居
冇申請綜援
一隻差唔多失明,另一隻視力唔好,要戴眼鏡 (事發時無戴眼鏡)
喺多間萬0做清潔工超過十年
自稱誤當印花係膠紙袋咗返屋企,第二日一早等開門自己放番原位
事發後已被炒魷

萬0保安:
保安聲稱當日搜婆婆個袋時搵到卷印花,但CCTV 係影到婆婆自己放喺原位

萬0:
報警處理,告婆婆盜竊,控罪指婆婆「意圖永久剝奪屬於萬寧的財產」,萬0話印花每個值50蚊

萬寧印花依單野,報導寫婆婆就咁擺番原位,當日有無出聲交待番呢?定係原先有貪念,過後後悔所以放回原位?(純粹列出所有可能性,不喜勿插)
保安話搜婆婆個袋搵到印花,但睇CCTV又唔係呢?佢一直唔妥婆婆?婆婆好乞佢憎?
萬0既然婆婆將印花放回原位,點解要告婆婆「意圖永久剝奪屬於萬寧的財產」?印花每個值50蚊?!

而家已經上咗堂,等緊26號判,我相信法庭會公平公正作出裁決,無論點判,今次萬0一定失左唔少分



複式洋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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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3#
發表於 18-1-21 13:27 |只看該作者

回覆樓主

俾假口供已經告唔入啦 仲有得告?


珍珠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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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2#
發表於 18-1-21 13:24 |只看該作者
算死草 發表於 18-1-21 12:37
公司,經理,保安,警方,律政司,法官都無質疑亞婆點解用膠紙,膠紙係咪放果個位。各方口供唔係上到庭先 ...

本帖最後由 TATEYAMA 於 18-1-21 13:34 編輯

因為宜家唔係告佢偷膠紙,係告佢偷印花吖嘛!同埋其實好多人都想放阿婆—馬既!


公爵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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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1#
發表於 18-1-21 13:02 |只看該作者
TATEYAMA 發表於 18-1-21 12:26
如果無cctv,阿婆就被保安屈死!

保安同阿婆都係公司員工,如果係保安同客人,應該十成十既人都企保安果邊,個客人死緊


子爵府

積分: 12575


270#
發表於 18-1-21 12:37 |只看該作者
TATEYAMA 發表於 18-1-20 23:11
就當佢睇錯印花係膠紙,其實清潔阿姐拎膠紙做咩呢?我又當佢特別D要用膠紙封垃圾袋,咁應該當時係萬寧用- ...

公司,經理,保安,警方,律政司,法官都無質疑亞婆點解用膠紙,膠紙係咪放果個位。各方口供唔係上到庭先知,兩邊都清楚對方上庭講乜。警方係可以問店員佢地一向習慣。如果無再問又多一個失誤。


大宅

積分: 2723


269#
發表於 18-1-21 12:27 |只看該作者
其實個阿婆要卷膠紙做咩? 同清潔有咩關係?但個經理又係無管理分析能力, 淨係信個保安. 最初唔睇cctv.


珍珠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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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8#
發表於 18-1-21 12:26 |只看該作者
MiuMiuLi 發表於 18-1-21 11:38
所以咪話準備 , 可能會用到又唔一定會用 , 保安員冇搜到野話搜到野呢樣最恐怖 , 我第一時間唔係諗阿婆係諗 ...

如果無cctv,阿婆就被保安屈死!


珍珠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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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7#
發表於 18-1-21 12:07 |只看該作者
baby_chu 發表於 18-1-20 22:48
咪係囉,唔明點解D人咁執著每個印花價值$50!
正常係要買夠一個金額先會有!
...

印花價值$50一個根本就是一個笑話,就算用真金白銀為了要個印花行入萬寧買也不用$50一個。
萬寧一向是買滿$50或$60送一個印花,但是不要忘記萬寧是不停有promotion買哪一類產品可以得到雙倍印花,換句話說只要買某一類產品就可以$60有兩個印花,即是如果只是爲了印花,在萬寧買也可以平均$30可以得到一個印花。萬寧是如何計出印花市值$50一個?


珍珠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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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6#
發表於 18-1-21 12:03 |只看該作者
baby_chu 發表於 18-1-20 22:48
咪係囉,唔明點解D人咁執著每個印花價值$50!
正常係要買夠一個金額先會有!
...

印花價值$50一個根本就是一個笑話,就算用真金白銀為了要個印花行入萬寧買也不用$50一個。
萬寧一向是買滿$50或$60送一個印花,但是不要忘記萬寧是不停有promotion買哪一類產品可以得到雙倍印花,換句話說只要買某一類產品就可以$60有兩個印花,即是如果只是爲了印花,在萬寧買也可以平均$30可以得到一個印花。萬寧是如何計出印花市值$50一個?


珍珠宮

積分: 49914


265#
發表於 18-1-21 11:46 |只看該作者
TATEYAMA 發表於 18-1-21 03:54
本帖最後由 TATEYAMA 於 18-1-21 04:15 編輯

本帖最後由 TATEYAMA 於 18-1-21 03:55 編輯

本帖最後由 白毛毛 於 18-1-21 11:47 編輯

婆婆話想用來固定垃圾袋在紙皮箱上。我大膽假設,可能垃圾袋置於紙皮箱內,如太滿時用膠紙固定垃圾膠袋口。因為我見公司清潔姐姐都係咁固定碎紙機內的膠袋。


公爵府

積分: 26265


264#
發表於 18-1-21 11:38 |只看該作者
TATEYAMA 發表於 18-1-21 11:29
首先膠紙係咪清潔常用工具係-個疑問!垃圾袋爛左用咁細咁幼卷膠紙去補返?垃圾袋成日爛所以袋定備用?套 ...
所以咪話準備 , 可能會用到又唔一定會用 , 保安員冇搜到野話搜到野呢樣最恐怖 , 我第一時間唔係諗阿婆係諗自己 , 如果保安屈果個係我就大鑊


珍珠宮

積分: 34813


263#
發表於 18-1-21 11:29 |只看該作者
MiuMiuLi 發表於 18-1-21 10:28
咁膠紙都有用途,垃圾袋穿左可以痴返住佢,垃圾袋封口又可以,有時準備定既野未必一定果一次會用到,學生 ...

首先膠紙係咪清潔常用工具係-個疑問!垃圾袋爛左用咁細咁幼卷膠紙去補返?垃圾袋成日爛所以袋定備用?套多-個垃圾袋會唔會係更專業既做法?最後完成成個清潔都無用到膠紙即係唔係用膠紙封口啦!當然疑點利益歸於被告,我相信阿婆最後係會無事既!其實我都覺得保安份口供最關鍵到萬0報警,因為自己-早將印花放返原位,同被保安搜出印花,分別係好大!


男爵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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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B防敏心得分享勳章 Xmas吸收勳章 認識瑞士牛牛第一回


262#
發表於 18-1-21 11:29 |只看該作者
baby_chu 發表於 18-1-20 22:48
咪係囉,唔明點解D人咁執著每個印花價值$50!
正常係要買夠一個金額先會有!
...

話個印花值50蚊冇問題果啲個腦應該有問題。另外,前日睇到報紙專欄有筆者話萬寧老吹50蚊個印花係咪誤導警方,有冇犯罪。我諗萬寧有買保險,如果一箱印花失竊,佢係咪真係去claim 保險claim幾千萬,上億


珍珠宮

積分: 44524


261#
發表於 18-1-21 11:24 |只看該作者
huiwo太太 發表於 18-1-21 07:25
感性與理性的爭議。

如果事主唔係一個半盲婆婆,而係四五十歲的C9, 大家又會點呢?

疑點利益歸被告人


公爵府

積分: 26265


260#
發表於 18-1-21 10:28 |只看該作者
TATEYAMA 發表於 18-1-21 03:54
本帖最後由 TATEYAMA 於 18-1-21 04:15 編輯

本帖最後由 TATEYAMA 於 18-1-21 03:55 編輯

咁膠紙都有用途,垃圾袋穿左可以痴返住佢,垃圾袋封口又可以,有時準備定既野未必一定果一次會用到,學生帶返學既文具都未必日日全部用齊,有機會用就準備定係合理

我依然覺得保安員係關鍵人物 ~


子爵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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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9#
發表於 18-1-21 07:25 |只看該作者

回覆樓主

感性與理性的爭議。

如果事主唔係一個半盲婆婆,而係四五十歲的C9, 大家又會點呢?


如婆婆無罪,法官會還佢公道。


男爵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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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8#
發表於 18-1-21 07:04 |只看該作者

回覆樓主:

嗱,又咁睇,如果係萬寧鋪頭做過嘢,會知有乜大小事,即刻一個傳一個。發生左呢d事,唔洗一兩個鐘,即刻通天,萬寧隔離左右鋪頭商場廁所亞姐保安自己鋪頭兼職推廣員好快知,清潔通常係鋪頭未開門之前做完走人,開鋪之後對數,唔見成卷印花,主管要即時check,兩種可能,一即時睇閉路已經知亞婆拎;另一係揾唔到邊個拎但知閉門失竊。

兩種情形都會好快傳曬,亞婆做左咁耐,一定有人通水比佢,照第二日保安夠膽實牙實齒話亞婆拎左應該係事發當日閉路電視影到亞婆。
亞婆選擇靜靜雞擺返去而唔係同主管解釋?疑問一
亞婆比保安捉住點解唔講返依家同報紙所講既嘢而只係承認拎左?疑問二
報左警知道大件事仲係冇講返自己係無心疏忽,印花已歸還?疑問三
上年七月到依家先爆出一個完整既令人同情唏噓既事發經過,真相係點?


男爵府

積分: 8438


257#
發表於 18-1-21 06:39 |只看該作者
健朗媽咪 發表於 18-1-20 16:15
咁你明知佢係錯,又無話放佢,咁你話法例不外乎人情係咩意思呀,你都幾自傷茅盾,究竟係想表達d乜,似乎你自己9 ...

講得好好!


珍珠宮

積分: 34813


256#
發表於 18-1-21 03:54 |只看該作者
Apax 發表於 18-1-20 23:28
https://hk.news.appledaily.com/local/daily/article/20180118/20277861?_ga=2.234422046.1695613536.150 ...

本帖最後由 TATEYAMA 於 18-1-21 04:15 編輯

本帖最後由 TATEYAMA 於 18-1-21 03:55 編輯

咁即係最後佢完成工作都無用到膠紙啦!
即係無需要用膠紙囉!就係唔明點解清潔要用膠紙!


珍珠宮

積分: 31655


255#
發表於 18-1-21 02:23 |只看該作者
健朗媽咪 發表於 18-1-20 08:49
萬寧咁大,由供應鍊到前線員工都幾仟人,如果個個職員都話攞咗d貨第二朝比返咁仲得了,萬寧咁做應該都係想殺 ...

再比多少少資料你。法例確實唔係話攞咗就代表構成盜竊罪,要有不誠實意圖。當然何為「不誠實意圖」唔係隨便一個人講了就算,是有評定準則。而大多數人的期望也是準則的一部份。

根據第210章《盜竊罪條例》第9條,盜竊是刑事罪行。盜竊罪涉及不誠實地挪佔屬於他人的財物,意圖永久奪去他人的財物。

要構成盜竊罪,在取走他人財物時,要有不誠實意圖,以及意圖永久奪去他人的財物。如果社會上一般有合理思想的人,認為你取走他人財物時是不誠實,而你亦知道你所做的事,在一般人心目中,會被認定是不誠實,這麼,你就會被視為有不誠實意圖。這個評定準則名為「Ghosh測試」,源自1982年英國上訴法院一宗名為《R訴Ghosh》的案例,香港的盜竊法例亦一直沿用Ghosh測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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