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老公本身係公民, 但我只係香港人我地結婚有左, 仲有4個月就出世了
1. 我想問到時BB出左世就要幫佢搞申請加藉? (聽人講佢一出世就係公民)
請問係咪要去 "加拿大駐香港及澳門總領事館" 幫佢申請加拿大passport 就OK?
2. 如果我個B 本身係公民佢係咪返去加拿大...都唔叫移民吧? 唔洗做body check / 良民證吧
我就叫 "申請配偶移民" , 如果我同老公要resign左依家份工...
佢做擔保人洗唔洗要入息證明先可以帶我過去?
因為見到要我老公有以下條件....點證明呢?
具有一定的經濟擔保能力:
承諾承擔配偶到達加拿大後3年的基本生活開銷;
承諾承擔子女到底加拿大後10年,或滿22周歲前的基本生活開銷
3. 我想知我要做既野係咪去 "加拿大駐香港及澳門總領事館" 話申請 "申請配偶移民" 就OK?
過程大約要幾耐? 流程有冇人知係點樣架....
4. 萬一我地成功左申請...買機票過去
到埗安頓左之後有咩野要做?
我上網搵到既係要報稅...唔係好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