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由講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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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爵府

積分: 114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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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發表於 20-12-27 14:30 |只看該作者
1. 租金
2. 水、電、煤、管理費
3. 食用 (包括日常生活用品)
4. 旅行機票,酒店、食用費用
5. 其他


大宅

積分: 1572


78#
發表於 20-12-28 18:04 |只看該作者
AA


男爵府

積分: 6395


77#
發表於 20-12-28 17:19 |只看該作者
syyysc 發表於 20-12-27 14:41
女女同居,點計



水晶宮

積分: 64094


76#
發表於 20-12-28 09:00 |只看該作者
米仔蘭 發表於 20-12-27 14:30
1. 租金
2. 水、電、煤、管理費
3. 食用 (包括日常生活用品)

未結婚但同居應該有個共同戶口,月月入錢,所有開支喺嗰度扣卦


子爵府

積分: 12254


75#
發表於 20-12-28 07:04 |只看該作者
你們接受兒子負擔所有費用,讓他們女友,老婆做大食懶嗎?你仔隨時沒餘錢養你兩老,而新抱/女友則在家un un腳,做死你個仔。


子爵府

積分: 12816


74#
發表於 20-12-28 06:54 |只看該作者
米仔蘭 發表於 20-12-27 14:30
1. 租金
2. 水、電、煤、管理費
3. 食用 (包括日常生活用品)

咁多人覺得要男人比晒
我果時人工高佢少少,租果度我7佢3,水電媒都係我比晒
出街食飯多數佢比,買餸果d未邊個去買邊個比

計得咁盡好辛苦又會唔開心
除非有經濟壓力
咁有經濟壓力就唔好同居住啦


子爵府

積分: 11260


73#
發表於 20-12-28 02:45 |只看該作者
按雙方能力吧


子爵府

積分: 10451


72#
發表於 20-12-28 02:40 |只看該作者
以2人都覺得舒服嘅方式去分擔。
如大家都有份工,女嘅唔好逢旨要男人比哂,未結婚就要男人比哂所有開支係包養,唔係同居。


侯爵府

積分: 22700


71#
發表於 20-12-28 02:00 |只看該作者

回覆樓主:

同居好難會結婚
多數分手收場
Be positive, Stay stronger,Work harder, Learn Wiser, keep fighter, much smarter


男爵府

積分: 7975


70#
發表於 20-12-28 01:56 |只看該作者
唔會同居,亦無唔留宿,我果陣習慣幾夜都會返自己屋企,因為我媽都係,玩到幾夜都係飛的返屋企


子爵府

積分: 10063


69#
發表於 20-12-28 01:50 |只看該作者
米仔蘭 發表於 20-12-27 14:30
1. 租金
2. 水、電、煤、管理費
3. 食用 (包括日常生活用品)

不贊成同居。但如真係同居,又係男人提出,男應該全部俾曬,女既可以間唔中3,4都出下錢


男爵府

積分: 5738


68#
發表於 20-12-28 00:11 |只看該作者

回覆樓主:

呢d唔使問人,冇標準答案,你地自己有共識就得!


伯爵府

積分: 16098


67#
發表於 20-12-27 22:15 |只看該作者
米仔蘭 發表於 20-12-27 14:30
1. 租金
2. 水、電、煤、管理費
3. 食用 (包括日常生活用品)

當然男人比曬
其他情況我支持男女平等


伯爵府

積分: 16163


66#
發表於 20-12-27 19:53 |只看該作者
2人共同負擔,比例就睇人工比例,
不過都係大約數,好難一分一毫計到盡.
有能力者咪俾多啲.
如果是但一方有意見,咁就唔好同居咁煩,
各自和家人住.


伯爵府

積分: 16947


65#
發表於 20-12-27 19:51 |只看該作者
Elenalan 發表於 20-12-27 15:35
邊個俾邊個先? 俾得錢就對服務有要求



伯爵府

積分: 16947


64#
發表於 20-12-27 19:49 |只看該作者
syyysc 發表於 20-12-27 14:41
女女同居,點計



伯爵府

積分: 19292


63#
發表於 20-12-27 19:31 |只看該作者
米仔蘭 發表於 20-12-27 14:30
1. 租金
2. 水、電、煤、管理費
3. 食用 (包括日常生活用品)

我係全部c6俾


侯爵府

積分: 22824


62#
發表於 20-12-27 19:01 |只看該作者

回覆樓主:

自己關埋門傾,每個人收入和要求不同,無一定準則,記住傾唔掂就唔好同居,唔好妄想要改變對方,只會令大家關係變壞,愛要有理智。


伯爵府

積分: 16894


61#
發表於 20-12-27 18:46 |只看該作者
Elenalan 發表於 20-12-27 15:38
同居係最on居,又唔係有親(冇名冇份冇法律責任),有本事自己住最好,自己間屋自己話事,唔需要對同居人負 ...

冇錯,假期前後/間唔中「宿一宵」還可以接受
長期同居 no way
自由最可貴,自己鍾意唔食丶唔郁冇人可以干涉
同居如果仲要打擾其他家人更加乞人憎


水晶宮

積分: 50903


60#
發表於 20-12-27 18:36 |只看該作者
anna59 發表於 20-12-27 14:32
全部男人比錢
正確。

點評

anna59    發表於 20-12-27 19: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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