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後由 my005 於 25-8-25 09:42 編輯
我前幾年有個朋友,佢係承繼佢阿叔既遺產。
佢同佢阿叔,都係內地來港既新移民(都唔新架喇,朋友來港都有七年上下架喇,而佢阿叔黎左幾年就唔知。),响香港唔
係同住既。佢叔無兒無女,有無結婚我唔知,佢無講我亦無問。(其他有
咩人,我朋友無提,我亦無問),只知朋友話佢係阿叔响香港既唯一親人。
佢去內地佢條村度,叫村公所蓋個印黎証明佢叔侄女既關係証明。(一張有村委既紙,寫証明,蓋印)
再响香港民証處做宣誓(宣誓咩內容我亦唔清楚,我無問),咁佢就攞到2X萬遺產喇。(佢係咁同我講既,我無問詳細)
這個世界上所有的愛都是以聚合為最終目的,只有一種愛以分離為目的,那就是父母對孩子的愛。 父母真正成功的愛,就是讓孩子盡早成為一個獨立的分個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