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8歲的印傭在前男友要求下,竟將1歲大的男少主放在自己腳下,而少主頭部則對住她陰部,她拍下照片後傳送給前男友,惟對方半年後將相片傳給印傭僱主,僱主大驚下報警拘捕印傭。
被告Suli Tanswi BT Sholeh Ahmad今在屯門裁判法院承認兩項向年齡在16歲以下兒童作出猥褻行為罪,被判囚8個月。
案情指,去年10月2日被告前男友叫她拍照給自己激發快感,被告於是應要求赤裸下身,並將年僅1歲的男少主放在自己陰部下,拍下3張照片傳給對方。惟對方於本年3月將有關相片透過Whatsapp傳給被告僱主,僱主收到相片後立即報警。
法庭記者:鍾君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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