尋日同仔仔去遊樂場玩, 突然聽到有個B女大喊, 原來係畀人咬左一啖, 冇流血但傷口都幾明顯. B女媽媽即刻周圍搵「行兇者」,後來搵到係另一個男仔咬, 個男仔得3, 4歲左右, 由工人姐姐湊住, 同時仲湊緊另一個剛學行的小朋友
個媽媽狂鬧個工人, 工人話唔知發生咩事, 因為佢係BB區照顧緊個細B, 就叫哥哥同B女say sorry. 過左一陣, B女媽媽鬧完工人, 轉個頭就鬧自己個仔, 冇好好睇住個妹, 但果個小朋友著住幼稚園校服, 最多咪K3
然後, 又過左一陣, B女媽媽又返黎搵個工人, 話一定要投訴畀佢太太先生知,但工人已經走左, 個媽媽就繼續係度嘈左半個鐘, 我走佢都未走
睇住件事, 有D感慨:
1) 你係媽媽, 你唔睇住自己個女, 走左出去
2) 你鬧個幼稚園小朋友唔識睇實個妹
3) 「行兇者」係個3歲小朋友, 講左對唔住, 你仲想點
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