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牛頭角地鐡站出口行落隧道會見到鴻圖道,跟住行上去直行約3分鐘,見天煇工業大廈,那裏有間 教會 --建民堂,有你想要的,周日是11:30崇拜,有兒童主日學,分年齡的,合晒你兩個小朋友."
"你地返呢間建民堂小心d, 特別係少女, 果個周牧師個仔攪d女仔, 有d 仲未夠16 歲"
"果個周牧師重利用個女仔, 曽經受佢開導而透露嘅家庭狀況, 俾個律師作為疑點, 攻擊個女仔, 然後標榜自己蓩基督家庭....一d専業操守都冇, 原來人係真係咁自私....唔理你係乜野人, 就算神職人員, 為咗自己個仔, 可以做出任何野, 就算傷害別人!"
咁究竟邊個啱, 係咪真係為咗自己個仔, 乜都可以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