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同我男朋友因為以下事件先一齊,件事係咁既,係2011年2月19日,因同事飲醉,我打算送他回家,但佢唔很,之後帶我去了酒店,我放低左佢就打算走,但係佢唔比我走,好大力捉住我,禁住我要我同佢一齊訓,我諗住等佢訓左我先再走啦,點知佢開始錫我,我有推開佢,但都係唔夠佢大力,之後發生咩事,我諗大家都好清楚,第二日佢醒左佢就知自己衰左,佢叫我跟佢同佢一齊,佢話會負責任,咁我就跟左佢同佢一齊左,我從來都冇同人講過呢件事,就係上個月佢成日都失蹤搵唔到佢,我唔開心,我家姐就問我發生咩事,我就同佢講曬所有野,佢話好明顯佢係呃你,怕你告佢所以叫你同佢一齊,而家件事過左咁耐,等你冇辦法告佢,我想問我如果要告佢仲告唔告到佢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