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ayhong9 發表於 19-7-24 17:38 
警察守護立法會和其他政府建築物係警察責任,示威者自由選擇(不要說被迫)暴力衝擊警察防線,以致遭到武力 ...
文明社會必須有法治。
個人心中追求的理想不能淩駕法治。
許多民主鬥士認為,由於他們是為香港好,他們爭取民主,只是為了造福市民,因此他們所做的違法行為應予包容。
這點我不能認同。
假如香港有另一群人非常支持民建聯,甚至支持共產黨,認為他們能夠為自己帶來很多好處,於是他們也暴力示威,違法達義,要求趕走民主派議員,因為他們真誠地認為建制派會為香港帶來一片光榮,咁得吾得?
按照民主精神,支持民主派或支持建制派並沒有對錯之分,你不能說人家支持建制派是錯,支持民主派就啱。
所以我們必須有法治,不論係建制還是民主派訴求,只要人犯法,必須予以追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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