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督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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伯爵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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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發表於 14-5-16 00:00 |只看該作者

引用:想問一下,同性戀如個損害你同孩子的自由

原帖由 aliensss2008 於 14-05-15 發表
想問一下,同性戀如個損害你同孩子的自由?
不是損害我們孩子的自由,而是強迫孩子接受不正確的道德觀


別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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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發表於 14-5-16 00:55 |只看該作者
我反而好期見到你們呢d覺得人地強迫你地孩子接受不正確的道德觀既人生番個同性戀孩子,唔知迫死自己的孩子感覺會係點呢

點評

pyjess  你這樣說不會令我們發怒, 無法引起罵戰...這裡是基督家庭版, 也是BK!  發表於 14-5-16 01:17


伯爵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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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發表於 14-5-16 01:20 |只看該作者

引用:我反而好期見到你們呢d覺得人地強迫你地孩

本帖最後由 monkeydiary 於 14-5-16 01:30 編輯

pyjess,呢d人一根本不值得我地花時間去回應,因為我深信“悪人自有悪人磨”,呢d人終有一天必會受到懲罰

點評

pyjess  不要動氣, 一切在天父的眼裡  發表於 14-5-16 01:26


侯爵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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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發表於 14-5-16 01:25 |只看該作者
回覆 aliensss2008 的帖子

美國已有先例, 不讓孩子上學, 學習同性婚姻的事, 爸爸被判罰也就是說, 自己認為不對的事, 不能宣之於口, 也不能教自己的孩子


假設我是佛教徒, 給孩子上基督教學校, 但我不認同宗教科, 不讓孩子上聖經課, 我不會被判罰的

可是同性婚姻立法後, 我只教孩子一男一女結合, 甚至不讓孩子學2男/2女的婚姻, 會被判監
於是同性戀者的自由, 就高於我們的信仰 (信念)自由和言論自由了

如果天空總是黑暗的,那就摸黑生存;如果發出聲音是危險的,那就保持沉默;如果自覺無力發光的,那就蜷伏於牆角。但不要習慣了黑暗就為黑暗辯護;不要為自己的苟且而得意;不要嘲諷那些比自己更勇敢熱情的人們。我們可以卑微如塵土,不可扭曲如蛆蟲 - 曼德拉


珍珠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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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發表於 14-5-16 01:31 |只看該作者
回覆 pyjess 的帖子

啊,明白了,想不到有這樣的個案呢如果是教人要認同同性戀,這樣實在不好!

如果只是純粹讓學生知道什麼是同性戀
讓他們不要歧視
那我覺得還過得去

如果硬要人接受那就不好


侯爵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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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
發表於 14-5-16 01:44 |只看該作者
回覆 aliensss2008 的帖子

教孩子有人是同性戀, 我也接受到
正如你所說, 最大問題是, 我們不能不認同

其實我有朋友也是同性戀者, 以前是很要好的朋友, 但不接受我不認同他們的婚姻, 所以不願再聯絡我了

誰會明白, 我心裡有多難過? 當說出不能認同時, 我哭了又哭, 一幕幕以前的經歷都在眼前
要做這個"不認同"的舉動, 對我來說有多困難, 有誰會明? 他們現在看我, 只是歧視, 看不出其他

若立了法, 我的不認同, 看來也要被判監了

如果天空總是黑暗的,那就摸黑生存;如果發出聲音是危險的,那就保持沉默;如果自覺無力發光的,那就蜷伏於牆角。但不要習慣了黑暗就為黑暗辯護;不要為自己的苟且而得意;不要嘲諷那些比自己更勇敢熱情的人們。我們可以卑微如塵土,不可扭曲如蛆蟲 - 曼德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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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
發表於 14-5-16 02:21 |只看該作者

回覆:同性戀婚姻

其實讓不讓孩子認識同性戀,哪裡由父母話事?只要孩子一天天地長大,我相信她必定會接觸到,我只會讓她知道這是同性戀者的個人選擇,我們只要讓她知道:"作為一個基督徒,我們應該作上帝喜歡的事”,不歧視他們也不學他們就ok了


伯爵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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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
發表於 14-5-16 02:22 |只看該作者

引用:其實讓不讓孩子認識同性戀,哪裡由父母話事

原帖由 monkeydiary 於 14-05-16 發表
其實讓不讓孩子認識同性戀,哪裡由父母話事?只要孩子一天天地長大,我相信她必定會接觸到,我只會讓她知道 ...
認識是指知道有人是喜歡同性的


伯爵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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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
發表於 14-5-16 06:03 |只看該作者
好像香港遲啲會有家長大遊行去反對同性婚姻合法化,我覺得就算是未婚的基督徒都應該出來支持和參加,現在唔發聲,遲啲萬一立成功就想講句不同意都唔得,隨時變仇恨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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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發表於 14-5-16 09:11 |只看該作者

引用:務要謹守,警醒。因為你們的仇敵魔鬼,如同

原帖由 54heima 於 14-05-12 發表
務要謹守,警醒。因為你們的仇敵魔鬼,如同吼叫的獅子,遍地遊行,尋找可吞吃的人。
你們要用堅固的信心抵 ...
『馬太福音10章16節』 我差你們去, \"如同羊\" 進入狼群,所以你們要靈巧像蛇,馴良像鴿子。

『馬太福音10章22節』 並且你們要為我的名,被眾人恨惡,惟有忍耐到底的,必然得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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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
發表於 14-5-16 09:39 |只看該作者

引用:好像香港遲啲會有家長大遊行去反對同性婚姻

原帖由 Tuscany 於 14-05-16 發表
好像香港遲啲會有家長大遊行去反對同性婚姻合法化,我覺得就算是未婚的基督徒都應該出來支持和參加,現在唔 ...
講得啱,大家一定身體力行去表態,唔好俾沉默變成默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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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發表於 14-5-16 09:41 |只看該作者

回覆:同性戀婚姻

其實有不少人聽到我們反對同性婚姻,自己本身都未了解這對小朋友將來所受教育的禍害,就直接說我們什麽歧視......

在公海那邊一樣,之前很多人說,同性婚姻是個人自由,得到自己看完影片後,那個爸爸因不想孩子受同性家庭教育而被捕,再想到自身子女有可能被迫上這一課,"針唔拮到肉唔知痛", 才知那嚴重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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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
發表於 14-5-16 10:03 |只看該作者
mymarigold 發表於 14-5-16 09:41
其實有不少人聽到我們反對同性婚姻,自己本身都未了解這對小朋友將來所受教育的禍害,就直接說我們什麽歧視 ...
無錯,而且佢地可能唔了解嗰啲組織既手法,萬一同性婚姻獲得通過,真係其他惡法陸續有來,所以唔可以開左個頭

而且,我發現好多人喜歡扭曲我地啲意思,話我地唔同意下一代既同性戀既行為就等於放棄啲子女,我係自由廣場嗰邊都同呢啲人argue過唔少,真係解釋到口水都乾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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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
發表於 14-5-16 11:29 |只看該作者
阻止同性婚姻合法化,你地才是損害別人自由!


大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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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
發表於 14-5-16 11:31 |只看該作者
Anmare 發表於 14-5-13 11:41
成日以"自由"作旗號, 其實已經被濫用了. 點可能唔影響人, 成個社會都受影響啦. 下一代都唔知識唔識分男女 ...

我諗哩位jm諗多左, 同性婚姻合法化=/=男人可以入女廁
甚麼logic!


大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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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
發表於 14-5-16 11:33 |只看該作者
fsforth 發表於 14-5-15 14:49
但是合法婚姻之後就是合法領養兒童,變相令一個小朋友接受甚至享受同性父母的樂趣,這就超越了兩個人之間的 ...
"雖然人有用筷子通屎渠的權利,但無理由教小朋友用筷子夾屎放入口。" 哩句咩意思點解冇人解答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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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
發表於 14-5-16 11:40 |只看該作者

回覆:同性戀婚姻

反對小三合法,漠視自由戀愛,損害他人自由
反對亂倫,歧視真愛,損害他人自由
反對人獸,遏止個人喜好,損害他人自由



大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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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
發表於 14-5-16 12:00 |只看該作者
mymarigold 發表於 14-5-16 11:40
反對小三合法,漠視自由戀愛,損害他人自由
反對亂倫,歧視真愛,損害他人自由
反對人獸,遏止個人喜好,損 ...
點解要將其他野拉埋一齊講呢? 大家都明白婚外情損害婚姻的約誓,人獸涉及虐畜,亂倫關係到近親繁殖的畸胎問題

可是, 同性戀者犯甚麼罪? 令佢地唔可以合法地同心愛既人結合? 在法律面前唔可以受平等對待??

我知哩度係基督版, 其他人甚少入來討論, 所以預計到講咩都白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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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9#
發表於 14-5-16 12:10 |只看該作者

回覆:同性戀婚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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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
發表於 14-5-16 12:19 |只看該作者

引用:Quote:mymarigold 發表於 14-5-16 11:40 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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