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督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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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15-5-4 11:47 |只看該作者

回覆:虔誠基督同事的真面目

這是「爾道自建」靈修網的信息,對基督徒有很大的提醒:勿讓魔鬼留地步。


向罪封閉
作者:梁家麟 第4日
向罪封閉
作者:梁家麟
經文:哥林多後書六11-18
6:11 哥林多人哪,我們向你們,口是張開的,心是寬宏的。
6:12 你們狹窄,原不在乎我們,是在乎自己的心腸狹窄。
6:13 你們也要照樣用寬宏的心報答我。我這話正像對自己的孩子說的。
6:14 你們和不信的原不相配,不要同負一軛。義和不義有甚麼相交呢?光明和黑暗有甚麼相通呢?
6:15 基督和彼列有甚麼相和呢?信主的和不信主的有甚麼相干呢?
6:16 上帝的殿和偶像有甚麼相同呢?因為我們是永生上帝的殿,就如上帝曾說:「我要在他們中間居住,在他們中間來往;我要作他們的上帝;他們要作我的子民。」
6:17 又說:「你們務要從他們中間出來,與他們分別;不要沾不潔淨的物,我就收納你們。
6:18 「我要作你們的父;你們要作我的兒女。」這是全能的主說的。

最後一天思考向罪封閉的問題。

當我有意或不慎犯了一個罪以後,最好的處理方法是立即誠心認罪悔改,不為自己作任何掩飾辯護;但人的反應通常都不是這樣的。(能時常如此做的,必定是個高度自律自覺的人,他的犯罪機會也不會太多。因為要維持這個真誠認罪的態度,較諸保守自己不犯罪還困難呢!)我最正常的反應,是為自己尋找各樣開脫的藉口,要非能徹底將所犯的罪辯解成不是罪,亦得減低其嚴重程度,及突顯自己犯罪的正常性與不可避免性,好消除因犯罪而帶來良心的不安。

人總是會為自己的錯誤辯護的,而他也總能成功地為自己辯護(因為他在自說自話,只有被告而無原告嘛)。要是我做出某個罪行,我一定可以尋着使自己得開脫的藉口;最一般性的如「人誰無過」啦,「聖人都會失手」啦,「小玼不掩瑜」啦,「我的道德表現其實已在一般水平以上」啦……諸如此類。連十歲小童,都可以在每次做錯事後尋得開脫的理由(我從未看到有人詞窮理屈的),又何況我們這群聰明十倍也狡猾十倍的成年人呢。

一旦為自己的罪尋得開脫罪責的理由,我們嗣彼便甚難再理直氣壯地拒絕同樣的罪,因為我們已為該罪的存在賦予若干程度的合理性,解除了對它的理性防禦武裝;在缺乏理性的支撐下,我們的意志將難以作出堅強的守護,結果很容易便重蹈覆轍,一而再地犯上相同的罪。(吸食第一口毒品並不會讓人染上毒癮,但所有染上毒癮的人皆由第一口毒品而起。)

像雪球般愈滾愈大,我們對某個罪採取寬宏的態度,便自然地對別的罪也開放起來。甚少人會慣性地犯一種罪,卻對別的罪嚴加防範的;在多數情況下,我們或是對所有的罪皆儆醒提防,或是都採取不設防的放任態度。畢竟在自知私生活的某個片段不夠檢點、人格不完整、表裏不一致以後,我們便整體地失去了道德勇氣,很難再嚴於律己,一點一劃地兌現信仰的要求,費工夫追求成聖了。反正一件是穢,兩件也不過是一樣穢吧。

如此在最後,我們自行解除了對所有罪的防範,不再要求自己改過遷善,不再相信自己確能改過遷善。我們或是對道德絕望,或是對自己的道德能力絕望。我們在追求成聖的道路上自暴自棄了。

要是我們仍然留在教會裏,很易便成為人格分裂的偽君子(耶穌說的「假冒為善」),口說一套,實際做的是另外一套。我們不相信自己或他人所說的理想,甚至故意地將罪惡合理化了。

曾有次不小心讓一根小木刺戳破了手臂,我以為已立即清除了它,孰知尚有一小截殘餘在皮膚裏面;結果外面的傷口癒合了,看不到與受傷前有何不同,但裏面的肌肉卻因餘刺而潰爛。

看,不是一條罪兩條罪會否破壞我們的救恩的問題,而是犯罪的行動本身腐蝕我們的屬靈生命,教我們失去對罪的防範,放棄對信仰一致性與人格完整的堅持,結果使我們的屬靈生命爛掉。所以,基督徒必須嚴嚴地守護自己,隨從聖靈的引導,不要讓罪惡的念頭滋生,不要教惡念變成惡行。

耶穌曾嚴厲地教訓門徒說:「倘若你一隻手、或是一隻腳,叫你跌倒,就砍下來丟掉;你缺一隻手、或是一隻腳,進入永生,強如有兩手兩腳,被丟在永火裏。倘若你一隻眼叫你跌倒,就把它剜出來丟掉;你只有一隻眼進入永生,強如有兩隻眼被丟在地獄的火裏。」(太十八8~9)恐怖吧!但這樣的話耶穌可說過不止一次呢。(參太五29~30)

思想
總結一句:我們對真理開放,對罪卻持絕對封閉的態度。這是你的信仰和人生態度嗎?
經文:哥林多後書六11-18
6:11 哥林多人哪,我們向你們,口是張開的,心是寬宏的。
6:12 你們狹窄,原不在乎我們,是在乎自己的心腸狹窄。
6:13 你們也要照樣用寬宏的心報答我。我這話正像對自己的孩子說的。
6:14 你們和不信的原不相配,不要同負一軛。義和不義有甚麼相交呢?光明和黑暗有甚麼相通呢?
6:15 基督和彼列有甚麼相和呢?信主的和不信主的有甚麼相干呢?
6:16 上帝的殿和偶像有甚麼相同呢?因為我們是永生上帝的殿,就如上帝曾說:「我要在他們中間居住,在他們中間來往;我要作他們的上帝;他們要作我的子民。」
6:17 又說:「你們務要從他們中間出來,與他們分別;不要沾不潔淨的物,我就收納你們。
6:18 「我要作你們的父;你們要作我的兒女。」這是全能的主說的。

最後一天思考向罪封閉的問題。

當我有意或不慎犯了一個罪以後,最好的處理方法是立即誠心認罪悔改,不為自己作任何掩飾辯護;但人的反應通常都不是這樣的。(能時常如此做的,必定是個高度自律自覺的人,他的犯罪機會也不會太多。因為要維持這個真誠認罪的態度,較諸保守自己不犯罪還困難呢!)我最正常的反應,是為自己尋找各樣開脫的藉口,要非能徹底將所犯的罪辯解成不是罪,亦得減低其嚴重程度,及突顯自己犯罪的正常性與不可避免性,好消除因犯罪而帶來良心的不安。

人總是會為自己的錯誤辯護的,而他也總能成功地為自己辯護(因為他在自說自話,只有被告而無原告嘛)。要是我做出某個罪行,我一定可以尋着使自己得開脫的藉口;最一般性的如「人誰無過」啦,「聖人都會失手」啦,「小玼不掩瑜」啦,「我的道德表現其實已在一般水平以上」啦……諸如此類。連十歲小童,都可以在每次做錯事後尋得開脫的理由(我從未看到有人詞窮理屈的),又何況我們這群聰明十倍也狡猾十倍的成年人呢。

一旦為自己的罪尋得開脫罪責的理由,我們嗣彼便甚難再理直氣壯地拒絕同樣的罪,因為我們已為該罪的存在賦予若干程度的合理性,解除了對它的理性防禦武裝;在缺乏理性的支撐下,我們的意志將難以作出堅強的守護,結果很容易便重蹈覆轍,一而再地犯上相同的罪。(吸食第一口毒品並不會讓人染上毒癮,但所有染上毒癮的人皆由第一口毒品而起。)

像雪球般愈滾愈大,我們對某個罪採取寬宏的態度,便自然地對別的罪也開放起來。甚少人會慣性地犯一種罪,卻對別的罪嚴加防範的;在多數情況下,我們或是對所有的罪皆儆醒提防,或是都採取不設防的放任態度。畢竟在自知私生活的某個片段不夠檢點、人格不完整、表裏不一致以後,我們便整體地失去了道德勇氣,很難再嚴於律己,一點一劃地兌現信仰的要求,費工夫追求成聖了。反正一件是穢,兩件也不過是一樣穢吧。

如此在最後,我們自行解除了對所有罪的防範,不再要求自己改過遷善,不再相信自己確能改過遷善。我們或是對道德絕望,或是對自己的道德能力絕望。我們在追求成聖的道路上自暴自棄了。

要是我們仍然留在教會裏,很易便成為人格分裂的偽君子(耶穌說的「假冒為善」),口說一套,實際做的是另外一套。我們不相信自己或他人所說的理想,甚至故意地將罪惡合理化了。

曾有次不小心讓一根小木刺戳破了手臂,我以為已立即清除了它,孰知尚有一小截殘餘在皮膚裏面;結果外面的傷口癒合了,看不到與受傷前有何不同,但裏面的肌肉卻因餘刺而潰爛。

看,不是一條罪兩條罪會否破壞我們的救恩的問題,而是犯罪的行動本身腐蝕我們的屬靈生命,教我們失去對罪的防範,放棄對信仰一致性與人格完整的堅持,結果使我們的屬靈生命爛掉。所以,基督徒必須嚴嚴地守護自己,隨從聖靈的引導,不要讓罪惡的念頭滋生,不要教惡念變成惡行。

耶穌曾嚴厲地教訓門徒說:「倘若你一隻手、或是一隻腳,叫你跌倒,就砍下來丟掉;你缺一隻手、或是一隻腳,進入永生,強如有兩手兩腳,被丟在永火裏。倘若你一隻眼叫你跌倒,就把它剜出來丟掉;你只有一隻眼進入永生,強如有兩隻眼被丟在地獄的火裏。」(太十八8~9)恐怖吧!但這樣的話耶穌可說過不止一次呢。(參太五2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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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15-5-19 22:07 |只看該作者

回覆:虔誠基督同事的真面目

工作上實在遇到太多呢d同事,打小報告、刷鞋,成日收工返到屋企都會諗,但依家學會睇開d,祈禱交給神,生命入面有太多事情須要寄掛,無謂浪費時間、心情係呢d人身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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