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後由 ioi 於 15-5-15 12:16 編輯
我希望我哋大家都係外傭僱主嘅人要團結啲, 對於做得唔好嘅工人, 不論係斷約定完約, 佢哋走時都要出機票, 唔好以錢代機票, 等佢哋知道種善因得善果的道理, 唔好以為出咗八両力可以攞一斤錢走咁著數.
雖然佢哋會唔會反思我唔知 (我估機會好微), 但如果佢哋工作表現和態度差而普遍僱主又照樣可以俾佢哋揀機票定係錢, 做又三十六, 唔做又三十六, 工人嘅質素只會愈嚟愈差, 到頭來我哋都會係受害者.
請工人就預咗出機票錢, 唔好諗住機票貴所以就以錢代替算數. 個別僱主嚟計當然慳咗錢, 但以整體僱主嘅利益嚟計係得不償失, 而且影響深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