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_family 發表於 19-7-24 22:42 
住左一段時間可以抵消嗎??
我記得佢細佬2010年去美國,中途有非法逗留送番香港,一兩個月再申請student ...
OMG,咁又複雜咗,正常係應該由正式「合法」入境果日計嘅五年內連續住夠30個月,中間冇出境耐過180日就可以累積計算,夠期前三個月可以入表申請入籍。咁如果而家可以入表申請入籍,但係。。。嗱,你唔好同你朋友講喎,費事一陣賴你。。。問題係細佬以前曾經有非法居留被譴送番香港,到入籍時批唔批就兩睇,唔係一定批架。
我有個朋友個嫂同哥哥結婚七八年,入紙申請入籍唔批,因為曾經有過期居留紀錄,移民局覺得佢唔誠實唔守法,同時佢同丈夫冇仔女,財政獨立,冇共同擁有財產,移民官有懷疑佢地係咪真結婚。朋友哥嫂去問律師,律師話冇得搞,再申請都唔會批,唔好嘥錢。
另一個朋友嘅前男友係投資移民,申請入籍時報錯咗一部份資產嘅資料,綠咭被拒,整整二十幾年都申請唔到,搵律師搞過都係唔得,最後佢執埋檔生意返香港,佢話平白浪費咗廿幾年,人到中年返香港重頭嚟過根本冇可能,好彩佢嘅經驗吃香,好快就搵到去上海嘅工作機會,而家都算OK。
花旗太太生活在花旗國,留意時差,你問我未必即時答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