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最開初最開初,唔係完全反對逃犯條例,但明白有d地方係需要再搞清楚,需要再溝通,不贊成示威者使用暴力,用暴力就算你背後幾有理諗都好,錯哂
100萬人上街,冇去,之後林鄭嘅堅決,我決定行出黎,200萬人之其一,和平表達不滿,但唔係完全反對,只係覺得如果多人不滿嘅時候點解仲可以一意孤行,政府唔係佢一人玩哂,政府係屬於市民的,仍然覺得暴力唔可以,唔係咁去反應不滿
721,白衣人打市民,警黑勾結,應該保護市民嘅警察遇事即閃
我沒有很多朋友, 但有你們就足夠~~~我沒有很多錢,但我所擁有的東西已經比別人多~~~我沒有很多老公, 但有一個把我寵壞就已經足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