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
1. 國泰/國泰港龍航空機票
a. 取消行程/退票
· 取消行程及退票之手續費豁免
b. 重新訂位/更改航點/未有依時辦理登機手續(no-show)
在以下情況,重新訂位/更改航點/未有依時辦理登機手續(no-show)之手續費將獲豁免:
· 你的行程須於2020年2月8日至2020年3月31日涉及香港往來台灣
,並須於2020年3月31日或以前提出有關要求。
· 更改後的出發日期必須爲 2020年9月30日或以前,並須受艙位供應限制,機票有效期亦將作相應調整。
· 重新訂位的航段須受有關票價條款所限制,例如就限載期(black out dates)、適用航班、平日/周末行程、中途停留附加費及其它旺季/淡季而收取或退回之有關差額(如適用)。
· 如原定出發之機票已過期,重發機票的手續費可獲豁免。
· 更改航㸃往返或途經任何國泰航空/國泰港龍航空網上航點須受艙位供應丶機票/稅務差價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