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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爵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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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發表於 25-11-29 23:33 |只看該作者
birdbird 發表於 25-11-29 23:31
剛睇tvb 剪咗麥美娟個會覆,佢話「租客都可以」攞1萬蚊應急錢同5萬蚊生活津貼; 佢冇清楚否定業主唔可以拎! ...
局長又講明係住喺火燒單位嘅住戶災民先可以拎,除非個業主都係間屋度住囉


水晶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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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發表於 25-11-29 23:40 |只看該作者
TakTakYee 發表於 25-11-29 23:33
局長又講明係住喺火燒單位嘅住戶災民先可以拎,除非個業主都係間屋度住囉
...

我其實覺得麥局長答得差。佢應該講得清楚d,資助係俾災民住戶,係業主但不是住户,政府應該要分開處理。


公爵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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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發表於 25-11-29 23:41 |只看該作者
小菜豆 發表於 25-11-29 21:47
業主都幾過份,租客才是係真受災者,
仲係乞兒兜到搶飯食,
雖然佢都冇咗間屋

點解係業主過份? 出錢大維修係業主,比左十幾廿萬而家係total loss wor, 仲要而家咁既情況,佢分分鐘無得再收租客租金,呢個可能都係佢既收入來源之一黎,仲要可能未供完層樓

租客都慘,但無左既係身外物,業主無左層樓,有無得賠都係未知知數


珍珠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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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發表於 25-11-29 23:42 |只看該作者
BKFinder 發表於 25-11-29 21:14
大火受災租戶 遭業主搶先登記災民證取走資助

有網民今日(29日)在社交平台發文表示,其受災戶朋友為宏昌閣 ...

資助唔係俾住户應急先?嗰業主咁心急?


侯爵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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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發表於 25-11-29 23:44 |只看該作者

回覆樓主:

租客都可以攞


寶石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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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龍年勳章


26#
發表於 25-11-29 23:52 |只看該作者
birdbird 發表於 25-11-29 23:31
剛睇tvb 剪咗麥美娟個會覆,佢話「租客都可以」攞1萬蚊應急錢同5萬蚊生活津貼; 佢冇清楚否定業主唔可以拎! ...


我都記得當日 比卡超出嚟講話係畀佢哋買生活用品
幸福可以好簡單


寶石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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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龍年勳章


27#
發表於 25-11-29 23:54 |只看該作者
本帖最後由 BBJOJO 於 25-11-29 23:54 編輯
luvysl_blythe 發表於 25-11-29 23:41
點解係業主過份? 出錢大維修係業主,比左十幾廿萬而家係total loss wor, 仲要而家咁既情況,佢分分鐘無得 ...

業主本身層樓有火險
甚至家居保險
點樣計法都係租客攞


水晶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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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
發表於 25-11-29 23:58 |只看該作者
本帖最後由 birdbird 於 25-11-29 23:59 編輯
luvysl_blythe 發表於 25-11-29 23:41
點解係業主過份? 出錢大維修係業主,比左十幾廿萬而家係total loss wor, 仲要而家咁既情況,佢分分鐘無得 ...

完全同意呀!
呢次事件,部分業主雖然不是住户,但佢地都係total loss !

另一方面,如果間居屋未補地價就出租,唔知賠償方面會唔會有影響。


公爵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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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
發表於 25-11-30 00:01 |只看該作者
本帖最後由 小菜豆 於 25-11-30 00:04 編輯
luvysl_blythe 發表於 25-11-29 23:41
點解係業主過份? 出錢大維修係業主,比左十幾廿萬而家係total loss wor, 仲要而家咁既情況,佢分分鐘無得 ...

我理解係
業主那份賠償,應該係等後續關於樓宇房屋賠償,
1萬5萬資助對象係直接受災者。
資助及賠償係兩回事

點評

mother904    發表於 25-11-30 11:39


大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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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發表於 25-11-30 00:10 |只看該作者
奇奇媽媽 發表於 25-11-29 23:44
租客都可以攞

租客同業主都可以各拿一份? 還是點?
其實都幾混亂,政府應該講清楚些
得一份系比變個?否則業主租客有排嘈
有兩份的話,估計全部已經補地價的業主即刻代2份。


珍珠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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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
發表於 25-11-30 00:26 |只看該作者
birdbird 發表於 25-11-29 23:58
完全同意呀!
呢次事件,部分業主雖然不是住户,但佢地都係total loss !

未補地價就出租,犯法啦!
Minniemouse:-P


大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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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發表於 25-11-30 01:22 |只看該作者
派錢派得好急, 部門未諗到出租既情况就派左先....仲有果5萬蚊咁大额, 有爭拗既case真係要hold 一hold 先!出租情况可以業主租客各拎一份錢咁樣都好唔合理, 欠公平! 其實間屋入面既傢俬電器都唔一定全部係租戶買架, 業主連家電租出都可以架woo! 如果個單位已經燒到無晒, 咁既情况個租客之後都唔會再交租俾業主啦下嘛!按金上期點計先?業主没收定退還?

租客要應急先拎1-2萬都合理既, 如果政府好快安排到地方俾租客住一頭半個月甚至幾個月, 佢有工作既話其實已經夠時間另外租地方住....俾佢地免費住一段時間已經賺左租金(佢地可能唔使繼續交租俾業主woo)???我又覺得租客又無理由連日後果五萬或者更多既慰問金都袋晒, 突然無左個租客業主都有損失, 層樓如果要供, 佢可能都要錢周轉~如果業主同租客可以和平私下解决就最好....

仲有無燒到果座日後係返去可以住定點?d財物保唔保得住?大额恩恤點批政府應該要計一計先, 點先公平....


大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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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年勳章


33#
發表於 25-11-30 02:04 |只看該作者
麥局長講明一萬+五萬俾住客。


珍珠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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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
發表於 25-11-30 04:40 |只看該作者
shobi 發表於 25-11-29 22:20
雖然業主都好慘,但業主應該等保險賠償囉!


呢個係兩難,業主的而係無咗層樓,但租客係成個屋企同家人都失去,希望有關機構適當分配賠償。


水晶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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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
發表於 25-11-30 06:16 |只看該作者
本帖最後由 Cheddar85ang 於 25-11-30 06:18 編輯
birdbird 發表於 25-11-29 23:40
我其實覺得麥局長答得差。佢應該講得清楚d,資助係俾災民住戶,係業主但不是住户,政府應該要分開處理。
...

嗰筆係應急錢同生活津貼,我無諗過業主會喺呢個時候衝出嚟搶
無咗間屋係另外一條數,但業主可能覺得我啲傢俬電器設施都係呢條數
得嗰幾萬蚊,租客咁慘,如果我係業主,呢個時候唔會衝出嚟搶,租客需要多啲,身心都補唔返


水晶宮

積分: 56284


36#
發表於 25-11-30 07:04 |只看該作者
BKFinder 發表於 25-11-29 21:14
大火受災租戶 遭業主搶先登記災民證取走資助

有網民今日(29日)在社交平台發文表示,其受災戶朋友為宏昌閣 ...

其實都吾知真定假


珍珠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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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
發表於 25-11-30 07:07 |只看該作者
minniemouse 發表於 25-11-30 00:26
未補地價就出租,犯法啦!

唔排除有甘情況 如果真系甘 偷偷租住既無正式租約 個租客又要點証明 存好大疑問

正為有個舊同事 佢曾經租過公屋 話淑人介紹口頭講費用 現金俾租 佢果時話個業主自己有屋所以租出去俾佢


子爵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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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
發表於 25-11-30 07:12 |只看該作者
本帖最後由 sweetmomo 於 25-11-30 07:12 編輯
Amyamyamychan 發表於 25-11-29 22:42
你點解覺得租客係全副身家放晒响屋度?火災時外出的提款卡都跟身

唔係好信會有人將全部錢放系屋企
佢地只係突然未安排得切 但唔係無錢


男爵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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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9#
發表於 25-11-30 07:19 |只看該作者
MSFCA 發表於 25-11-30 01:22
派錢派得好急, 部門未諗到出租既情况就派左先....仲有果5萬蚊咁大额, 有爭拗既case真係要hold 一hold 先! ...

請問係咪等所有嘢落實後先派*應急錢*?咁又比人話政府過左咁多日都唔出手比應急錢?諗來諗去點做,十年都比唔出一萬蚊!

何為應急,應急就梗係最急需幫忙嘅住戶,業主已經有銀行提出延後供款。
我明大家都係受害者,
但希望呢個時候,先幫住戶。
比業主拎左錢,目前佔幾多人?
只係一個貼文即一個,十個?
政府唔係發左聲,仲有業主去拎?
災民証的確係分辨身份嘅方法。
亦希望之後嘅手續唔會又變複雜就好了。
呢件事已經發生左,呢一刻係要補救。
要落地獄嘅人,由其他部門處理!
無人有呢個經驗,亦無人想有呢個經驗,只能儘快安排。
受害者是需要協助,不論住戶或業主,連帶全世界被呢件事影響嘅人。

唔係某些人嘅政治籌碼!!!!


珍珠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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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
發表於 25-11-30 08:11 |只看該作者
luvysl_blythe 發表於 25-11-29 23:41
點解係業主過份? 出錢大維修係業主,比左十幾廿萬而家係total loss wor, 仲要而家咁既情況,佢分分鐘無得 ...

我就覺得業主慘d
租客最多租過第二到住 係無咗d衫褲鞋襪炸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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