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打仔代表教仔??
【明報專訊】上期談到在管教兒女中較敏感的題目——體罰。首先我要在此「申報利益」,在管教子女上,我有用體罰,但沒有虐兒。由名稱開始說起吧﹗我們家把這個「家法」暱稱為「打pat pat」。顧名思義,只打pat pat,不會打身體其他部位。臀部肉厚無骨,只覺痛而不會弄傷,較為適合。我們也有一根專用的「pat pat棒」(一根木製的飯杓),從不用手。因為我和妻子都認為,手是用來撫摸和疼惜的,用來施罰易生錯覺。有專用的「刑杖」,父母的手仍然是安全和溫柔的標記。在女兒還未出生前,我和妻子已為此籌謀,共商管教之道。常聽到父母責罵子女時,總有這一句﹕「你真係唔聽話﹗」很多長輩在訓示後輩時,也會說﹕「記住聽話呀﹗」原來,在父母和長輩心中,都希望孩子「聽話」。聽誰的話﹖當然是聽父母和大人的話。何出此言﹖我想是因為孩子在選擇「聽自己話」和「聽父母話」之間,往往喜歡選擇前者所致。
坊間有不少「教仔」專書,都反對體罰,上星期提到的美國醫生Spock,更是其中的表表者。他著的專書甚暢銷,影響深遠。但我和妻子始終認為,在孩童尚未「啟蒙」之前,還是聽父母的話,比較讓其任意而為,來得穩妥。所以,我們沒有看《Baby & Child Care》,反而把聖經中箴言的其中一句——「愚蒙迷住孩童的心,用管教的杖可以遠遠趕除」作為我家管教孩子的「指導思想」。
願意聽父母的話
那麼便由嬰兒時代開始吧﹗為了讓子女明白什麼是「聽話」,我們從小便在他們換尿片掙扎時,在小屁股上拍一下,然後說一句「No! No!」。到稍長,便讓他們明白第二個指令——「Obey!」(選用英文,沒有任何特別意思,只是順口而已)。當然,要這句話「不虛發」,還是要用「pat pat棒」配合一下,否則只會變成打空拳,無處
有始不有終 能受百樣痛
從沒有合約合同 但卻跨時空
這滔滔不息的愛 我贈給你用
這一生 和下世 有幾多全奉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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呀仔 2006 年 4 月 24 日 出世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