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覆 ding1ding 的帖子
剛係網上新聞搵到料
"網上募捐或籌款活動原來不受現行條例監管,社署表示,任何人在公眾地方進行慈善用途的籌款活動,需由該署署長發出許可證。 民政局建議報警求助 民政事務局則稱,在公眾地方進行慈善以外的籌款活動,需由該局局長發出許可證,否則可根據《簡易程序治罪條例》罰款五百元或監禁三個月。至於以電郵進行的籌款活動並不在規管之內。該局發言人說,若市民覺得任何籌款活動涉及欺騙,可直接向警方舉報。"
即係可行?????
但問題就係邊個去收, 邊個公開條數???
希望大家出IDEA OR SUGGESTION時除左拋個問題出黎, 都要睇下可行性同比D理據SUPPORT 自己既論點...
好似我咁, 我係會去SEARCH 下有關既料先講出黎, 唔想只係隨口講, 想真係做到D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