論盡家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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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爵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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畀面勳章


21#
發表於 13-4-29 12:48 |只看該作者
行貨 ,無料到, 只為交功課, 不知所謂


大宅

積分: 2343


22#
發表於 13-4-29 14:33 |只看該作者
"僱主須支付外傭往返房、居地旅費
現時合約中有關僱主須於合約被終止或屆滿時負責外傭由香港返回房、居地旅費的規定,是基於外傭僱主聘請外傭來港工作,是有責任支付外傭往返原居地的旅費,以確保有關外傭在合約期滿或提早終止時,可以順利返回原居地,避免外傭因為缺乏旅費而滯留本港。這項規定同樣適用於根據其他輸入勞工計劃(例如補充勞工

計劃)申請從外地聘請工人來港工作的僱主。"

===>
大公司的外勞, 無論在勞力和專業 (技術或非技術上) 都有專業,
但我地d工人, '隔山賣牛'..有d連英文都未講得掂,

應有附例:
e.g> 未滿 xx月, 按例比airticket 錢 (pro-rata)...

我地d外勞, 係 '非典型' ..




大宅

積分: 1791


23#
發表於 13-4-29 15:48 |只看該作者

回覆:meowfish 的帖子

無錯!政府應該做D野!有好多工人好有心!到咗一陣就resign....跟住迫僱主頂佢吾住,再收一個月通知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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