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帖由 KiuShaBB 於 11-3-2 14:05 發表
原本係架, 聽遊魂個A準講, d賓自己唔做, 走去領事館投訴, 領館壓下來, a準為咗繼續有得撈, 唯有連自己唔做嘅, 都要退番囉. 領館係好維護自己國民.
mouth:), 本來星六朋友話工人自己辭職並且今日一早走, 結果, 啱啱又收到朋友來電, 原來, 工人如果自己辭職, 去領事館claim, 只可以waive未還的agent fee, 但, 如果2年合約期內被炒, 就可以refund返一半agent fee, 而家衰賓本來願意自己辭職, 但佢agent一而再甩底唔同衰賓上領事館, 搞唔成手續, 衰賓話領事館教佢叫僱主炒佢喎, 咁衰賓就可以claim返一半agent fee, 頭先友人就係問我出封炒佢信有冇問題, 照俾一個月通知期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