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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18-2-14 12:57
其實層樓無名就無得再計
當年奶奶買樓同大伯(即老公阿哥)聯名, 之後兩個細女住左兩年, 跟住大伯一家搬埋入去住, 兩個女見既然佢地一家要住,就搬走左.
到奶奶病重入院, 同我地講層樓係用各兄弟姊妹既家用供, 層樓係幾兄弟姊妹都有份的, 但奶奶走左之後, 大伯就賣左層樓, 賣左都無通知任何人, 老爺私底下問我, 我只答好似賣左卦. 老爺只怪責連層樓賣左都無通知, 錢財身外物, 唔好傷感情就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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