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體事:
頭一年,結婚我兩前溝通好。
我有爸媽要養,搞我娘家上下三代移民美國,我要做他們生活擔保人的使命。
婚後,我想做宅女(全職家庭主婦,相夫教子女)。家居事,我只想當管理,烹飪。 我不想清潔,要請幫工。
若他沒有這個經濟本事達成我想的,他可以選擇不同我結婚。我尊重他的選擇。
Plan A: 他認為他能,而且認同我想要的生活是正道的。於是結婚。
婚後,經歷過他就業,失業之事,我看他在能力本事上衡量還有很遠的距離和日子才打得出個我想要的「江山」出來。
Plan B, 萬一不成,我得要自己打個「江山」出來。若我有孩子,就失去了我打「江山」的能力。Plan B 不能等,得需馬上開始動工。於是我說,我不想生孩子。
他的一後悔:
他說:「早知我不想生,我就唔同你結婚。」我想,好似我騙了他的婚咁我。
好,我會生,但要他 Plan A 達成後,我才生。
頭十年,他事業沒起步,生活不保障,這個月的租金交了,下個月的租金從哪來也未知,病了也沒有錢看醫生。我看火燒後欄的樣子,更加發奮圖我Plan B (這是唯一得江山的出路和希望)性慾從來不振。他愛我的方式撩不起我的性慾。我兩都認同我有獨身的恩賜。我是使命第一,理你「黑貓定白貓,同我捉到老鼠就是好貓」。我告訴他,若他搵到個小三,29,只要她可幫我們打江山,我歡迎。她和你並肩作戰使 Plan A 達成,我可以不圖Plan B,好好退休,做個無性相夫教子女少奶奶,我娘家的搖錢樹。
這是他的二後悔。
跟著來的後十年,他在後策劃,我打出的江山,Plan B 成功 fulfill 了我對娘家有的使命。他做宅男,相妻教女。我的資源很有限。體子生了三個後沒有少奶奶的補法。生完四個星期就要再上「前線戰場」保衛「江山」。在後勤的丈夫和父母的關係如同「婆媳關係」我夾中間還要好女兩頭瞞。懷弟三個已經是意外生的。看到第二個是個與生俱來的嚴重腦癱女,我們本不能再有。論資源,論能力,我們都養不起嘛。我對他的避孕方法沒有信心。我的體子也受不了許多種避孕方法。對性事發展到有狂恐症。
他的三後悔。